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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律师

让法治信仰在基层生根开花

    日期:2013-03-28     作者:黄浦区司法局    阅读:6,937次

近年来,黄浦律师围绕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积极参与区法律援助工作,着力加强社区法律援助服务,获得相关部门和居民群众的广泛好评。2012年,155名社区结对律师在全区189个居委提供了法律服务,全年社区结对律师联系社区1300余次,解答居委干部法律问题500余件,举办法制讲座120余场(次),参与社区矛盾纠纷调解近40件,为社区居民代申请法律援助20余件。

  一年来,结对律师深入社区服务群众,实现了“法律咨询不出门、纠纷调解不出居委、专业法律服务不出街道”,在社区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口碑。189个居委中有136个对结对律师的工作评价为“优秀”,26个评价为“良好”,工作好评率为86%。区属沪南律师事务所更被司法部评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18,区司法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发文,对明泰律师事务所胡弘等10名优秀法律援助律师、李小华律师事务所王琳等20名优秀社区结对律师及10个优秀法律援助案例予以表彰。

  

       一、积极参与黄浦法律援助体系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律师事务所与街道,律师与居委“双结对”工作。区司法局、区律工委、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对法律援助“双结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健全律师向居委报到、签约服务等管理制度。结对律师也认真运用工作手册、工作台账,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并通过参加街道、居委干部、结对律师的三方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推进社区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目前,黄浦区各街道(社区)都拥有了一支功能齐全的律师队伍。

  二是组建了由168名社会律师组成的社区法律援助骨干律师服务队。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定期参与黄浦区老龄委、妇联、总工会等6个法律援助分中心和区公安分局、法院、安监局、建交委等7个法律援助联络点的法律援助接待工作。同时,法律援助骨干律师还负责对全区192个居委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业务指导,协助联络点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律师通过建立日常联络制度,发送工作提示信息,促进了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的规范化。

  三是健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律师团。2012年,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维农团律师整容,组成了一支专业覆盖面广、业务能力突出的19人团队。维农团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专题培训、学习交流、业务研讨活动近十次,妥善处置了多起农民工群体维权事件。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黄浦律师在结对社区、服务基层的过程中,主动发挥法律专业特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将法治的精神传播到更广的范围(人群)。

  一是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普法宣传。实践中,黄浦律师大多能根据社区实际和群众需求,举办各类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内容紧跟社会热点,贴近百姓生活,受到社区居民群众的欢迎。例如:沪南所潘晟律师在五里桥街道斜土、瑞南社区举办了《婚姻法解释三》法制讲座,用典型案例分析了新规定,居民们纷纷表示律师的讲解让他们对维护婚姻家庭和谐有了新认识,受益匪浅;诺迪所李昱律师在外滩街道宝兴居委开展了《老年人再婚涉及的法律问题》讲座,受到老年人欢迎;名知所杨思源律师在淮海中路街道复兴社区举办了妇女维权讲座;世昌所唐力泉律师在小东门街道阳光居委举办暑期青少年法制讲座,对假期易发的青少年安全问题进行提示,让青少年增长了法律知识。

  二是结合社会热点引导居民学法用法。例如:华夏汇鸿所朱荔梅律师、君泰所张文均律师针对社会上各类诈骗手段增多的情况,分别在打浦桥街道徐一社区、淮海中路街道景安社区举办了《典型诈骗防范与处置》讲座,在社区居民中获得良好反响;孙仁荣所葛泽锋律师为豫园街道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就社区常见纠纷类型和处置与调解员互动,释疑解惑。

  三是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服务活动。2012年,黄浦律师积极参加黄浦区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活动。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组织下,法律援助律师多次在人民公园、南京东路步行街、豫园商城、淮海公园、复兴公园等地,向市民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三、认真当好社区基层法律顾问

  一是定期接待居民法律咨询。例如:唐韦廉所吴英杰律师每周五坚持到结对的南京东路街道均乐居委,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海上所首勇律师每周三坚持在瑞金二路街道长乐居委接待居民;多名律师在社区开设了“法律门诊”,定期解答居民碰到的法律问题。

  二是为街道依法行政、居委依法办事提供法律指导。在工作中,黄浦律师认真为街道、居委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帮助相关部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同时利用参与街道及居委决策听证会、矛盾协调会、政务评议会等形式,指导社区居民依法行使公民知情权、参与权,不断提高基层自治水平。

  三是在重要纪念日举办便民服务活动。例如在“学雷锋日”、“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维权日”集中的三月,黄浦律师开展了“三月集中法律便民服务行动”;海上所卜超华等结对律师参加了瑞金二路街道香山社区在复兴公园举行的大型便民服务活动,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君和所、锦港所的结对律师分别参加了复四、大华、泰康等社区的为民服务活动。

  

四、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在参与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时,黄浦律师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协助各居委调解组织促成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努力做到止诉息讼,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促成矛盾纠纷化解。例如:唐韦廉所吴英杰律师协助南京东路街道均乐居委调解了一起邻里(漏水)纠纷;与老西门街道学宫居委结对的金茂凯德所姚敏律师帮助社区调解了一起因公用卫生设备使用引发的相邻纠纷;沪南所陈英杰律师为打浦桥街道锦海社区一户居民顺利解决了困扰多时的租赁纠纷,居民送来了表扬信。

  二是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例如:天铭所顾燕律师多次参加结对的五里桥街道打浦居委召集的纠纷协调会,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受到社区好评;与五里桥街道瞿南居委结对的中和所童珏雯、张文飞两位律师在社区参与了一起房屋权属纠纷协调工作,引导纠纷当事人走诉讼途径,避免了矛盾升级;中建中汇所高兴律师在为半淞园街道新村居委的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时,现场参与相邻纠纷的协调,获得居民肯定。         

       五、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工作。2012年,黄浦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5件,较2011年增长43%,为当事人赢得赔偿179.22万元,受援人满意率达到100%。同时,在服务社区的过程中,黄浦律师主动发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并帮助他们申请法律援助。2012年,结对律师为20余人次的社区困难群众办理了法律援助代申请手续,年内已结案20件。

  二是注重特殊人群的人文关怀。黄浦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时,注重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除了尽心为他们辩护,还常常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向他们传递了社会“正能量”。例如,沪南律师事务所陈红春律师发挥女律师特有的细腻耐心,真诚关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气温降低时送上御寒围巾,思想波动时寄去慰问信,帮助受援人自我教育,重新做人。曾鑑清所曾鑑清律师和赵斌律师在办理小儿麻痹患者夏某医患纠纷一案时,多次走访医院和夏某家庭了解相关情况,并几次探望仍在住院治疗的夏某,促成双方达成由医院支付赔偿金,夏某继续住院治疗的调解方案,确保夏某得到有效治疗。

  三是注重案件办理的实际效果。黄浦律师不仅认真处理案件的法律事务,而且主动关心案件相关情况,尽最大努力给予受援人实质性帮助。2009年,蔡某因连续加班时突然昏厥成为植物人,这一情况既不属于工伤、职业病,又不能直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规定,且此类案件举证困难,实务中也罕有胜诉案例。沪南所陈英杰律师承办后,不畏艰难,历时一年多,破解了证明加班事实、证明侵权事实以及证明侵权后果等三大难题,法庭最终采纳了律师意见,蔡某获赔35万余元。同时,陈律师更做了许多“份外事”。当蔡某前期医疗费报销受阻时,多次与相关部门联系,为蔡某解决了燃眉之急;当得知单位不再垫付医药费,蔡某无法继续治疗时,多次向相关慈善机构求救,该案在蔡某家乡引起广泛关注,当地媒体专门报道,盛赞陈律师的鼎力相助。

四是注重法律工作的社会责任。黄浦律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主动迎难而上,参与化解了“区内某股份合作制企业动用动迁款案”、“某企业侵害小股东利益案”等多起群体性纠纷,得到区领导、区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沪南律师事务所曾代理了一起涉及 31 名农民工的欠薪案件。案发当时农民工们情绪激动,扬言拿不到报酬就采取过激行动。为了不使事态激化,律师们把他们请到事务所,逐一沟通交流,律师们顾不上吃饭和休息,一直工作到深夜。最终,农民工在最短的时间里拿到了工资和赔偿金,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群访事件。●     (撰稿人:张 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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