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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的方向是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目的是努力实现司法公正,让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王利明说。
亮点四:加强执行工作
――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统计,2011年各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55.7万件,执结239.4万件,同比分别下降5.5%和4.6%。各级法院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6.3%,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
这组数据引起了王利明的关注和思考,他说:“在过去的一年,我注意到人民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执行标的到位率的上升表明这些措施取得了成效。”
为了加强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委托执行以及委托评估、拍卖等工作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推行财产申报调查、防止恶意诉讼、限制高消费等24项具体措施。
“特别是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探索建立执行财产调查网络系统、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这几项措施,抓住了阻碍执行的主要因素,如果能继续推进,我相信执行难问题会得到很大缓解。”王利明说。
关于今后的人民法院工作,王利明提出了自己的三个建议:
一是注重调判结合,对调解案件进行分类指导。王利明说:“司法公正是司法机关追求的基本价值,其职责是定分止争,在推进调解工作时,区分不同类型案件的特征,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
他举例说,比如在民商事案件中,民事案件可以多调解一些,商事案件则应更多地用判决。在民事案件里面,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应当多调解,至于欠债还钱这类案件则可少调。
二是进一步推进司法队伍专业化。王利明分析说,司法工作是一项高度技术化专业化的职业,需要不断培养、提高法官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现在我国已经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有有了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才能适应法律体系建成后新形势的要求。
“虽然现在法院进人的门槛很高,人员学历素质扎实,但是我的突出一个感受是,少数人对新的法律知识的掌握还不够。”王利明建议说,“应当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加强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是进一步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王利明说,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宪法的明文规定,但是现在的司法环境并不尽如人意,从某个角度讲甚至有所恶化。
“打招呼、批条子的现象依然存在。”王利明说,“案件一进门、两头都找人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王利明呼吁,全社会都来尊重、维护司法权威,确立司法作为解决矛盾纠纷最终途径的权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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