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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赴京参加全国律协“《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律师视角”研讨会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1-12-22     作者: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1年11月27日,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谭芳律师、副主任竺建平律师、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陆胤律师代表上海律师赴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参加了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律师视角”研讨盛会。来自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200名律师代表及委员参会。

        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介绍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背景,并对草案修改的几个专题进行了重点解读:如设立诉前调解的制度、增加公益诉讼、完善保全制度、完善裁判文书的公开、完善当事人的举证制度、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启动鉴定的权利、建立小额诉讼制度、强化法律监督等。

        研讨会设主题发言、自由发言、分组讨论和大会审议表决等四个环节。

        在主题发言阶段,由来自上海、广东、浙江和北京等4个省市律师协会的代表先后进行汇报交流。竺建平律师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发言,他首先介绍了上海律师积极参与《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有关经过。为了配合此次立法修改,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港澳台业务研究委员会成立了专门的修订课题组。经过多次开会研讨、专家论证和反复修改,课题组向本次研讨会提交了《民诉法修改之上海律师建议稿》、《民诉法修改之涉外篇建议稿》、《关于民诉法修订的若干建议——以劳动争议处理之视角》等3篇建议稿,组织课题组成员竺建平、吴卫义、孟山、麦欣、金松、齐斌、陆卫洪、庞春云等8位律师提交了《建立强制答辩制度,完善事实发现机制》等8篇专业文章。上述3篇建议稿及8篇论文分别被选入本次研讨会的14篇《民诉法修改建议稿》及16篇《论文集》中。

        随后,竺建平律师就上海市律师协会提交的《修改建议稿》进行了详细说明,重点介绍了对有关诉前调解、立案权利的保护、小额诉讼、调查令制度、证据的提交和采纳、公益诉讼等方面的修改建议。竺建平律师的发言获得与会人员的高度肯定及积极响应。

        在自由发言阶段,陆胤律师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诉讼法修订课题组,以劳动争议为视角针对草案的修改提出了修改意见。陆律师的发言为与会律师开辟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在下午的分组讨论环节,谭芳律师代表课题组成员就向研讨会提交的部分论文进行了简单概述,重点针对“检察监督制度、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完善、对审判委员会行使权力的规范、强制答辩制度”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引发了与会律师的热烈讨论。竺建平律师、陆胤律师也在不同的分会场,分别就课题组提交的其它论文,如“裁判文书的查阅、鉴定机构标准的统一、完善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相关制度完善调查令制度、取消公民诉讼代理”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概述和说明。

        在分组讨论之后召开了审议表决大会,形式新颖别致。首先由各组召集人汇报了分组讨论意见,然后采取了集体审议、举手表决的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律师建议稿草拟稿)》的基础上逐条通过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律师建议稿)》。

        据悉,本次会议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就专门立法问题首次举办的全国性会议,开创了律师参与立法的先河,对于今后全国律师关于立法的建议会议具有示范及借鉴作用,对中国的立法工作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本次研讨盛会中,上海律师在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参与热情、认真态度、提交论文数量之多、论文质量之高,获得了全国律协领导、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以及全体与会律师们的高度评价和一致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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