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1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银行、证券三家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报告厅联合举办“企业跨境并购与投资的法律新思维和新技术”讲座,邀请到现任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杰先生主讲。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丁德应主持。王杰先生站在经济全球化和企业国际化的角度,结合自身多年法律实务经验,从全球化经济特征、中国企业国际化的战略选择出发,着重介绍跨境并购与投资的具体路径和应有视野,介绍跨境并购投资衍生的法律技术创新,以及跨境并购投资的系统建设、方案选择、国内核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
一、关于全球化的经济特征与国际化的战略选择
深化改革导致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监管环境的透明、市值管理的内因驱动、股权投资基金的收益诉求,推动着并购重组业务逐渐成为资本市场的主旋律,更推动着中国企业跨境并购投资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中资企业不断积极在海外寻找扩张机会。据统计,201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交易金额较2015年四季度增长3倍,达到1155亿美元,占2016年一季度全球跨境并购量近1/2。
关于全球化的经济特征,可以总结为如下五个方面:
1、经济全球化和企业国际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世界经济出现一些结构性变化特别是经济增长格局有所变化,但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的大趋势不会改变;
2、国际秩序和国际矛盾的尖锐性和斗争性将长期存在,但是国际社会寻求和平发展的国际体系变革不会改变,政府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的职责将不断趋于理性,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日益突出;
3、国际货币多元化会有所推进,但是美元作为主要国际货币的地位没有发生根本动摇;
4、发展中国家整体实力会有所上升:但发达国家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领先的格局没有改变;
5、国际贸易自由化趋势不可阻挡,但贸易保护主义仍然强劲。国际贸易规则面临制度创新自由市场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
信息革命形成的互联网思维罩横扫各个领域,加速了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互联网的虚拟认同促使风险急剧升高。经济全球化带来法律规则的全球化,国际法和国际准则不断渗透国内立法,国际商事规则不断渗透各国经济立法,国内法治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在上述全球化经济发展过程中,我国将逐渐进入资本净输出阶段,我国对外投资将显著超过利用外资。中国资本正在全世界寻找价值洼地。长远来看,“走出去”一定大于“走进来” ,这是一个是趋势。
二、关于律师的并购视野与具体法律技术
基于上述境内企业国际化、走出去的外部环境,律师同行必须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类规则,在国际经济运行规律和行业发展逻辑中寻找到法律使命,更需要从国内法和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渊源中把握关键的法律问题。例如:
1、在国际贸易方向上,需要关注从货物、运输、保险到技术服务贸易的全系统问题;
2、在国际投资方向上,需要关注从投资的法律形式、资本输入、资本输出、到国际投资保护的问题;
3、在国际金融方向上,需要关注从国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融资、国际债券、国际股票到支付结算和金融监管的问题;
4、在国际税收方向上,需要考虑从国际税收管辖到避免重复征税和合理避税的问题;
5、在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机制方向上,需要关注从商事仲裁、WTO解决机制到民间争议解决的问题。
三、关于企业跨境并购与投资的相关架构介绍
关于企业跨境并购与投资,可以参考锦江集团并购法国某酒店集团项目的具体案例。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律师从事跨境并购与投资,需要充分考虑风险分类和评级,特别在自然灾害、政治动乱、战争方面、在社会风险、劳工争议、罢工方面、在商业判断和财务风险方面、在文化冲突方面,都要做好全面准备工作。特别要注重管理和文化的整合,注重并购后的整合联动与可持续发展,注重完善公司治理和运作机制,为并购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更要考虑突发事件和恶性损害的防范,争取打赢国际经济官司。
四、关于律师需要关注的部分国内法律法规
从以往项目经验出发,建议律师严格执行和适当把握包括但不限于: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004年7月16日实施)
2、《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2014年5月8日实施,并由《国家发改委关于修订《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于2014年12月27日进行修订)
3、《上海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沪府发(2008)33号,2008年9月1日实施,并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批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等七个文件的通知》(沪府发(2014)81号)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
4、《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2014年10月6日实施)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3号,2003年3月19日实施,并由《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30号)于2009年8月1日废止)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04号,2004年11月1日实施,并由被《关于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49号)于2009年11月1日废止)在内的系列对外投资国内核准主要法规。
供稿:上海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
执笔:王 珍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