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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解读(一)——之亮点解析”讲座

    日期:2022-01-05     作者: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的医药健康法律实务周末讲坛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解读(一)——之亮点解析 ”成功举办 。100余名律师线上参加。
       本次讲座由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卢意光律师担任主持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涛律师作为主讲嘉宾。沈涛律师基于新《医师法》的颁布以及医药健康法律中的实务问题,对新《医师法》规范医师执业行为、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促进中西医结合与《中医药法》统一以及保障和惩罚两手抓等亮点内容进行了分析与解读。特别讲解了超说明书用药正式进入法律,在诊疗规范方面,《医师法》要求超说明书用药要以“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为原则,只有在尚未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只有“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才可以实施治疗;在程序规范方面,超说明用药必需同时经内部审核通过以及患者的明确同意,审核的内容包括医师的处方和用药医嘱的适宜性。
       整个分享过程大家讨论热烈,尤其对于案例分析和实务经验部分,与会人员均踊跃提问和互动。此次分享活动有利于执业律师们更深入地掌握和理解《医师法》的新增以及重大变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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