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7日,应市政府法制办邀请,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刘峰律师作为专家出席了《上海市著名商标保护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会议邀请了来自消费者保护组织、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企业及普通市民共计14位听证代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学军及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等数十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听证会上,14位听证代表就著名商标的认定方式、认定条件以及社会评价制度和退出机制等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会后,市政府法制办还将在这次听证会的基础上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