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5日,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周吉高律师、委员杨振裕应邀参加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举办的“金融危机下施工企业应对对策研讨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施工行业协会领导、政府部门代表、各大施工企业法务经理、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和建筑时报社记者近20人。
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加剧和房地产市场的低迷的大背景下,全国各地均出现了项目停工、缓建的现象,部分项目的工程款结算出现困难,又正值年关,施工企业大都承受了极大的压力,又苦于没有有效的对策。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此次召开专题研讨会,正是集合从业者和专家的力量,为施工企业摆脱困境出具对策。与会者纷纷发言,讨论气氛热烈,周吉高律师认为,金融危机下施工企业将会凸现四大法律风险,并从专业律师的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最后,与会者一致认为建筑施工企业应着手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抓紧清理应收工程款,切实落实应收工程款的催收工作。2、用更加谨慎态度更强的风险意识承接新项目,原则上不承接带资、垫资的项目,将资金风险降到最低。3、对于没有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在建项目,应综合考虑采取暂缓施工的措施,避免过度资金垫入,增大资金风险。4、充分运用合同法286条优先受偿权。对于尚在有效期限内,且工程款无法收回的项目,坚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5、妥然处理好各种材料应付款及民工工资,促进、保证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