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自疫情发生以来,上海市律师协会一直与本市监所管理部门保持沟通,并共同商讨疫情期间律师会见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期,上海市律师协会再次就律师会见工作与市公安局监管总队进行了多次深入沟通,力争进一步解决因疫情导致的律师会见难问题。
目前,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已就律师会见的有关规定作出了新的调整并通报至本市各监所。现转发市公安局监管总队相关通报(见附件),自2021年12月27日起实施。
请各位会员周知并积极配合本市看守所和监所管理部门做好律师会见的相关工作,在会见过程中遵守各项规定及执业纪律,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会见期间如遇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或其他需要协调的情形,可在工作日拨打监管总队“律师会见投诉求助电话”:021-28952705。
附件:关于现阶段适度调整律师会见相关工作要求的函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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