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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取消】贸仲委举办新仲裁规则培训通知

日期:2012-04-16    阅读:7,046次

【本活动因故取消,联系电话:58200329-105】 

       为了顺应国际仲裁的最新发展以及中国国内相关法律的最新修订,适应市场需求以及当事人的实际需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经过了多次修改,听取了各方意见,终于形成了贸仲2012版新《仲裁规则》。该规则在保持贸仲委仲裁规则稳定性、一致性的前提下,增进了仲裁规则的国际化特点,丰富规则内容。2012年4月举办的第十九届威廉姆斯-维斯模拟仲裁庭辩论赛的比赛赛题使用贸仲委2012版《仲裁规则》,得到了包括联合国贸法会前秘书长Eric Bergsten先生在内的各界人士的肯定和欢迎。

         贸仲委的2012版《仲裁规则》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届时,贸仲委及其分会新受理的仲裁案件将统一适用该仲裁规则。为了让业界了解新规则的特点,并加强贸仲委仲裁员对新仲裁规则的学习,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等将在2012年4月19日在上海召开专题培训活动,就2012版新《仲裁规则》进行讲解,请贸仲委仲裁员务必参加;同时,欢迎广大律师、企业法务人员及其他业界人士参加。(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但须报名入场)

        培训活动的具体安排如下: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727号(地铁2号线陆家嘴站)上海国际会议中心长江厅  

        场地有限,报名从速。

        联系人:黄晨亮  

        报名邮件地址:huangchenliang@cmac-sh.org

        联系电话:58200329-105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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