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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律师管理
日期:2002-03-12    阅读:5,464次

    2月28日,司法部召开了全国律师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了律师管理和律师队伍建设的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深化律师业改革的新举措,并就司法部最近下发的《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律师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司法部关于召开第五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等三个重要文件的学习、贯彻做了部署。张福森部长、段正坤副部长在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

    上海市律师协会党组书记、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全心,党组副书记、市律协会长朱洪超,党组副书记、市律协副会长朱宝麟以及党组成员、副会长缪林凤等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市律协党组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大家认为,这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律师管理工作会议,是上海市律师协会今后工作的指南。并决定及时地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广大律师中,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进行认真的学习和贯彻。

    市律协党组回顾和总结了在加强行业管理方面已经和正在做的一些工作,研究了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和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的有关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努力制订行业管理规范、律师执业准则、律师业务规则,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工作,市律协编印了《上海律师职业规范汇编》,将于近期出版,发行至各律师事务所和全市律师。内容包括:市律协组织有关专业委员会的资深律师起草,广泛征求律师意见,经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反复研究修改后定稿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制止律师不正当竞争规则》、《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纠纷调解规则》、《上海市律师协会计时收费指引》、《上海市律师协会会费使用办法》、《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培训学时(学分)认定办法》、《律师服务委托协议指引》等;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律师参与仲裁工作规则》、《律师担保业务操作指南》、《律师信用证业务指引》、《律师代理诉前海事证据保全操作程序指南》、《证券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行为准则》等。

    第二,积极开展律师发展战略的研究与探讨。面对中国加入WTO后法律服务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律师业的深化改革与健康发展已成为紧迫课题。半年来,通过市律协规划与规则委员会组织调研,已于近期拟成了7篇调研文章:"建立健全上海市律师协会自律规则体系的思考"、"’两结合'管理体制中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职能定位"、"关于建议进行律师个人开业试点的分析报告"、"关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内部建立多级合伙人制度的分析"、"关于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作为管理合伙人参与事务所建设的分析"、"关于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的几点思考"、"关于上海律师执业培训问题的分析和建议"。上述文章已上报市司法局,为即将召开的律师工作会议提供参考;并在《上海律师》上刊登,以集思广益,不断完善,促进上海律师业的发展。

    第三,建立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在近几年来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投保执业保险的基础上,市律协于今年3月4日与平安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市律协用会费为全市律师整体投保执业责任险。这一重大举措,有利于律师事务所降低成本和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维护律师声誉和行业形象。

    第四,实施有效监督,加大查处力度。目前,市律协正在充实纪律部的力量,保证投诉受理渠道的畅通,并有足够的人手开展调查取证;加紧修订"上海市律师协会处分规则",对投诉受理、调查取证、处罚等环节进行规范;建立和完善律协理事值班制度、投诉听证会制度,聘请外部专家参加纪律委员会参与会员处分工作;对律师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不护短,敢曝光,严肃查处,坚决维护上海律师的整体形象。市律协将尽快建立起律师行为规范体系,推动"两结合"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强化对律师队伍的管理。

    与此同时,市律协将更深入地抓好律师继续教育工作,采取措施开展学历教育培训,与有关学校联合开办专升本课程,使45岁以下的上海律师在2006年以前全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继续加强律师工作宣传和律师文化建设,开展优秀律师、文明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律师工作;加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组织广大律师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增强律师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和整体形象,推动上海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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