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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调研论证座谈会在上海召开

    日期:2024-08-23    

2024年8月16日上午,《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调研论证座谈会在上海召开。SWG19全国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组副主任委员张民元,秘书朱晓雯、金晶,上海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潘瑜以及10名专家代表参会。会议由上海调研组负责人、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共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张磊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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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民元副主任指出,全国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组是在律师服务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由国家标准委进行业务指导、司法部进行行业行政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是由工作组组织的第一个司法系统的国家标准,意义非常重大,希望与会专家围绕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形式、资金来源、服务范围以及评估考核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潘瑜副秘书长表示,上海市律师协会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按照要求以1+3+N的方式组成调研组,由分管副会长金冰一牵头,社会公共服务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协助配合。下一步,上海市律师协会将继续做好组织保障工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的出台和实施贡献力量。

调研组负责人张磊围绕上海调研组的构成、调研实施过程、受访村居的分布特征、服务范围和形式、资金标准和来源、现状问题、差异化需求、本地创新特色以及对服务规范修改完善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共服务专业委员会和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派出的10位委员作为专家,围绕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范围边界、主要类型、时间频次、方式地点、利益冲突处理以及考核评价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

张民元副主任就顾问费结算方式、预约服务模式、利益冲突处理、“三所联动”创新模式、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共服务专业委员会和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的分工等问题与专家展开了进一步的交流。

张民元副主任表示,上海调研组的工作扎实,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的制定提供了较高价值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希望上海市律师协会和上海调研组继续支持《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标准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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