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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情系“3•15”
日期:2006-04-17    阅读:4,144次

    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保护消费者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运用各种方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各种形式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市律协始终将这项活动视为律师服务社会大众、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在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组织律师参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参加全国律协与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合作开展的“2006CCTV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月”活动,充分发挥律师的社会功能和专业技能,为老百姓释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中:

    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和中远蓝天律师事务所吴明耀律师作客东方法治网的“网上面对面”栏目,围绕如何应对消费“霸王条款”这一话题,与市民进行了一个小时的网上交流,解答消费者咨询33件。

    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协助下,通过20条法律服务热线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组织21位律师参加法律援助中心举办的法律咨询活动,现场受理法律咨询213件。

    市消保委律师志愿团11位律师参加市消保委组织的现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在“2006CCTV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月”活动中:

    中央电视台《为您服务》栏目将全国各地百姓的咨询电话直接转接到律师事务所的值班律师,律师通过本所的专门热线接听并解答咨询;参与值班的律师还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央电视台《为您服务》栏目的法律咨询论坛,解答全国网民的咨询问题。市律协根据全国律协《关于动员全国百家律师事务所参加“2006CCTV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月”活动通知》精神,组织申汇、申华、汇业、郑传本、傅玄杰律师事务所参加此次大型公益活动,通过开通热线和网上答疑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服务。徐晓青副会长于3月1日晚上到首轮值班的申汇所参加了中央电视台法律咨询论坛开播仪式,解答热线咨询。

    在持续一个月的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活动中,申汇、申华、汇业、郑传本、傅玄杰等5家律师事务所都认真组织和安排许多律师轮流值班,共接听中央电视台转来的以及消费者直接打来的咨询电话三百多个,除大量的消费合同纠纷及消费维权问题外,还有许多民事、医疗、行政以及劳动争议等方面的纠纷,律师们耐心细致地解答了各种问题,以热情的服务态度和专业的法律意见满足了当事人的要求。在3月15日当天,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就接听热线电话187人次,网上答复咨询253件,还派两位律师赴中央电视台,配合3.15特别节目《维权进行时》的录制及现场服务工作;并组织28名执业律师在四川北路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接待咨询230余人次。在接待咨询中,该所在认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注重消弭纠纷,化解矛盾。有一个消费者因所购汽车存在质量问题,多方投诉仍得不到妥善解决,激怒之下要把汽车拖至闹市区焚毁以示抗议。该所立即派出两位合伙人做工作,一方面为其分析案情,指导他用法律保障合法权益;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规劝其放弃过激行为。使该消费者满怀愤怒而来,心存感激而去。

    “3.15”,消费者家喻户晓的权益保障日。关系着千千万万百姓的切身利益,也牵动着许许多多律师的心。上海律师充分发挥社会功能和专业技能,正以积极参与消费维权的实际行动,服务大众,回馈社会,为维护百姓权益尽职尽责,为构建社会和谐尽心尽力。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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