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工作
来源:上海市司法局
日期:20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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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工作研讨会”精神,制定了《上海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在浦东新区、徐汇区、杨浦区、 黄浦区、闵行区、奉贤区、闸北区等区试点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有效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有力推动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开 展。2011年全市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393件,同比增长32.04%,其中浦东新区办理量增长尤为突出,增长了118.5%。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衔接机制
各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杨浦区司法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将此项工作列入该区2011年 度的重点工作,分管区长多次到看守所值班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室进行实地指导,自上而下加强对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浦东新区司法局领导亲自带队与区检察院、区 公安局进行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建立健全工作的配合机制。闸北区司法局领导加强了与区看守所的沟通,在区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 奉贤区、徐汇区和黄浦区司法局也分别与区公检法等部门就值班律师工作进行了交流和研讨。各区司法局还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建立了定期的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 制度,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矛盾,研究制定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二、建立运作机制,积极搭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平台
各区司法局着力建立健全运作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规范开展。一是明确工作内容。浦东新区司法局明确了值班律师在刑事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 阶段提供的服务内容。杨浦区、闵行区和闸北区司法局也就值班律师工作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二是落实工作场所。浦东新区司法局把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室设在 看守所大门旁边的办公室内,并设置导引标志,方便值班律师为被羁押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也方便群众上门求助和申请法律援助。杨浦区司法局把看 守所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室设在区看守所行政工作楼一楼,安装了视频录像设备,确保了值班工作的安全。闵行区司法局把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区看守所的律工委 刑事法律服务咨询室,由值班律师免费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闸北区司法局把法律援助联系点设立在看守所家属接待区,由值班律师免费为在押人员提供法 律援助服务。三是组建律师队伍。各区均组建了专业化值班律师队伍,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浦东新区司法局选择10个法律援助骨干律师事务所,组建了专业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队伍,以两个星期为一个周期,各所轮流安排律师进行值班接待。同时,联合区检察院和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组织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值班律师的业务水平。杨浦区司法局组建了由8名律师组成的值班律师队伍,采取岗前培训、考核评估等方式有效完善了值班律师管理制度。闵行区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区青年律师志愿团成员和区十大优秀律师中,挑选30名左右律师轮流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四是制作配套文书。浦东新区、杨浦区、闵行区和闸北区司法局均印制了《法律咨询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表》和《刑事法律援助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书,通过检察院驻所检察部门和看守所发放给在押人员。
三、加强经费保障,有效调动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积极性
各区司法局加强了与财政部门的沟通,把法律援助值班工作经费列入了年度法律援助财政预算,确保了法律援助经费的全额保障。同时,各法律援助机构以本市法律 援助“三项标准”调整为契机,依据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制定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律师的值班补贴标准,调动了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 班工作的积极性,确保了这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