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法工委听取律师对《上海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意见
日期:2004-02-1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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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市人大法工委在市律协举行座谈会,听取律师对《上海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意见。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黄钰及其他四位委员、立法处处长以及市房地局有关同志到会。参加座谈的律师代表有建纬所曹文衔、中建所商建刚、申汇所李家麟、申华所沈伟民、隆安所肖海龙、华夏所周松强、集天成所崔鸿祥和金钟所雷士国律师。 参会律师在仔细研究《规定》并将之与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相比较基础上,结合律师实务提出了很多较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律师代表在座谈会上逐一发言,有的还准备了书面发言稿,其敬业精神和专业水平得到法工委同志的好评,双方还就一些较为普遍的问题展开讨论交流,座谈会气氛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