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6日下午14:00,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三会议室召开《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立法修改的座谈会。会议由委员会副主任张磊律师主持,主任马永健律师等9位委员、干事、秘书参与。 2016年,《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在准备进行新一次的立法修改。这一涉及社会公共服务范畴的问题,受到上海市民的普遍关心,部分委员也应邀为条例修改提出参考意见。会议将《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的2010年修订版以及2016年修正草案做一对比,就燃气供应的证照管理、燃气的运输、市场化以及托底保障的义务等修改点一一作出深入讨论。该条例涉及燃气的经营、使用、配送等主体,条例的修改与上海市民的生活,尤其是成本摊销、公共安全等问题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