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专题研讨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
日期:2014-01-23
作者:普陀区律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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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1月10日,普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在普陀“法律人之家”召开法律服务座谈交流会。就“立案难”问题进行了分析,就贯彻落实沪高法〔2013〕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进行专题研讨。
区法院副院长唐敏、区司法局副局长张蓉提出,对于“立案难”问题要认真分析与研究,充分沟通,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通力协作,确实贯彻和落实好高院意见。
会上,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周耀辉着重分析了立案难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相应对策与解决方案,并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如何延伸法律服务作了交流发言。一是提供菜单式的举证材料样板,确保能做到高院“一次告知两次立案”的要求;二是在新的立案大厅增加导诉、提供复印服务、为当事人提供电脑当场可修改打印材料、开辟8个立案窗口受理立案业务等便民措施;三是对律师开具调查令服务,对未委托律师的当事人根据情况可调取相关材料;四是充分利用好2014年设立12368司法服务平台提供便民服务;五是针对弱势群体开展司法救助,健全联络员制度,组织申诉审查案件的听证等措施。
区律工委主任周朝华从2013年律师执业角度就立案问题和如何进一步做好法律延伸服务方面,提出建立联络员制度,以解决沟通层面的问题,缓解立案难矛盾。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通过协商妥善解决立案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分别对设立法律援助窗口、遵守规章及考评、及与法院紧密协作并接受法院培训和公证处增设便民窗口、降低司法资源、预防和减少虚假诉讼、建立常态公正文书查询、公证费与诉讼费对接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区司法局、区法院相关科庭室同志,区律工委委员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