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破产与不良资产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破产委”)与刑诉法与刑事辩护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刑诉委”)在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一会议室召开“破产涉刑事问题内部”研讨会。会议由刑诉委主任王思维和破产委副主任朱小苏共同主持,破产委包括黄艳、张勇、蔡炳辉、陈颖婷、殷子坚、张峻萍等委员与刑诉委副主任傅建平以及该委多位委员共同参会,就议题进行了讨论。
随着破产案件数量的不断攀升,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越来越多的案件涉及刑事程序或责任。在程序角度,不少案件涉及刑民交叉的问题,例如,债务人及股东、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犯罪时,管理人的工作开展与刑事程序的衔接;又如在破产申请问题上,在刑事案件未决前,破产申请是否可以受理;再如在破产程序中的保全解除、清偿顺位、涉及刑事执行的破产财产清理等环节,均有不少实务中的争议问题。而在实体角度,诸如虚假破产罪、虚假诉讼罪、妨碍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罪名如何在破产程序中更好地适用,也有很多探讨的空间。与会委员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讨论,并结合实际办理的案件或遇到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相应建议。
最后,两个研究会共同决定,将“破产涉刑事问题”作为一个长期合作的课题,在此基础上展开研讨,形成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撰写法律建议,并打造富有特色的法律产品。接下来,双方将进一步举办规模更大的研讨活动,就该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