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关于第十二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时间: 2023-09-22 作者:无
根据2010年11月13日上海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规则》第十九条规定:“每次代表大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理事会应当将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出席情况在东方律师网、《上海律师》杂志上公布”,现将第十二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请假情况(按姓氏笔画为序)予以公布。
请假代表:
王清华、叶萍、毕玥、朱立、朱晓栋、刘坚忠、刘峰、江德立、李旭、张文均、饶尧、秦茂宪、程红梅。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