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保险制度是防范和降低律师的执业风险,提高和维护行业信誉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种让当事人和律师“双赢”的良好机制。在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建立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对于提高律师的社会信用和参与国际法律服务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3月4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与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在律师会堂举行统报律师执业责任险的仪式,参加签约仪式的有: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副会长朱宝麒、吴伯庆、缪林凤、吕红兵,秘书长万恩标,以及部分律协常务理事;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李春彦和该公司部门负责人;还有《解放日报》、《新民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
签约仪式由市律协副会长朱宝麒主持。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和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李春彦共同签署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根据此项协议,市律协用会费为全市律师投保律师执业保险。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担的年度总赔偿限额为人民币4亿元,其中每个律师的个案赔偿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参保的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由于个人过失或违反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由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赔偿。
签约后,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朱洪超会长在讲话中说:律师业是朝阳事业,是发展中的事业,也是高风险的行业,上海市律师协会用会费为全市律师整体投保执业责任风险,有利于律师事务所降低成本和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对当事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高上海律师的社会公信力;有利于促进律师自律和加强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提高上海律师整体实力,参与国际法律服务业的竞争,是推动上海律师与国际接轨及律师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李春彦总经理说,《律师法》确立了赔偿制度,投保成为最有效化解风险的途径,上海律师为全市律师统一投保执业责任险,将保障律师业的稳定发展。他表:平安保险公司奉行信誉第一、效率第一的宗旨,让上海律师享受高质量的保险服务。随后,两位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建立和完善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是国际界通行的做法,是我国律师制度完善的重要标志,市律协与时俱进地实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还处在一个起步和试点的阶段。市律协将时刻关注实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并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使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不断走向完善和成熟,努力维护律师声誉和行业形象,推动上海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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