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司法局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星级律师”评定活动
日期:2006-06-09
作者:公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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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律师执业行为,着力打造一支“坚定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青浦区司法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星级律师”评定活动。评定以《2006年度律师综合素质考核实施办法》为依据,从律师遵纪守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社会公益、业务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得分98分以上的为“五星级律师”,92~97分的为“四星级律师”,85~91分的为“三星级律师”,85分以下的不再定级。被评上“星级”的律师,区局将予以通报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和奖牌,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星级律师”评定活动每年组织一次。为保证“星级律师”评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区局还聘请上海市律师协会青浦区代表团成员及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与考评。
活动的开展将不仅有助于增强律师的自律性、增进群众对律师工作的了解,更重要的是为确保全区律师队伍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更好地为建设“平安青浦”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