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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志龙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律协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委员、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民事诉讼法论坛主任、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会委员,第二届黄浦区人大代表,上海领军人才,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涉外法律服务团成员,上海市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法治监督律师人才库成员。
伴随着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重建,一批律师事务所应运而生。成立于1984年的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下称“联合所”),是“海派律所”中颇具代表性的一员,以朱洪超、江宪等为中坚力量“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率先由国办所成功改制为合伙所。36年一路走来,联合所人才辈出,两次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始终保持着稳步发展的势头,见证并参与了我国律师业的蓬勃发展,走出了上海首位由执业律师担任的会长、两位东方大律师、两位上海领军人才、多位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曹志龙加入联合所后就积极参与到了事务所发展与建设之中,参与发起八方律师联盟,推动联合所作为上海唯一一家成员所加盟国际律师事务所联盟(ADVOC),促成联合所与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合并等等。2020年年初该所换届选举,“70后”曹志龙律师被公推为联合所新掌门人。
出生于孔孟之乡的他,自小就受到“士不可以不弘毅”等儒家思想影响,本科读的是中文系,曾任4年教师,这些都为其律师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依法治国逐渐成为时代的最强音,他到华政攻读法律专业研究生并于2002年顺利通过了首届司法考试。翌年,他放下教鞭穿上了律师袍。知行合一,玉汝于成。17年间,他经历了从教师到律师、专业律师、行业管理者的转型,2019年他高票当选为东方大律师。一步一个脚印,留下了他执业生涯的轨迹。
他常说要做“三书”律师——天天看书、定期教书、每年写书,将法理与实践紧密结合,业务与学术研究并重。他主编了《公司诉讼律师实务》一书,编著了67万余字的《公司章程设计指引》;发表了《中国律师如何更好地为跨境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等30余篇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论文;多年来坚持定期讲授公司法课程致力于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华政特聘教授、上海领军人才,他是一位典型的学者型律师。
踏石留印久久为功 在专业领域深耕细作
“专业水平是检验律师‘含金量’的重要标识。”他对记者的这一说法给予首肯。他虽担任事务所主任却始终坚持专业立身、精益求精,“每个案件都要做成一件艺术品”。作为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诉讼法论坛主任,他是上海乃至全国公司法业务领域的领军人物,参与了千余家公司的投资、并购和上市;参与百余次国家及上海市重大立法活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公司法》司法解释、《民法典》制定等都吸纳了他的建议,为此最高法院还专门向他发来感谢信。2007年,他参与完成上海市国资委下属49家企业章程修改及改制工作,受到上海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称这是“上海国资系统的一件大事”。同年,他处理的国侨办交办的一起涉侨案件惊动了威海市政府主要领导。2018年他主办的中建安装集团与华北油田的3亿余元的债转股项目,则是运用混合所有制模式盘活国有资产、化解PPP项目困境并维护社会稳定的典型案例。
他向笔者表示:“律师越专业越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以及社会公平正义。”有两则案件曹律师一直记忆犹新:一件入选了司法部涉外典型案例。该案件涉及三个国家“公司法”的适用,2006年9月起上海某公司从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硅片公司处购买抛光片。起初硅片公司尚能正常发货,但随着订单数量增大、交易欠规范,硅片公司在收取1000余万美元货款后不再交货,其股东德国公司在硅片公司负责人离职后也拒绝承认该款项。没有正式买卖合同、收款方是案外人、负责人均已离职、对方都是外国公司,这样的境况给公司经营与维权造成了巨大困难。曹志龙接受委托后,提出德国公司存在滥用股东权利、公司法人人格否定情形,应以硅片公司、德国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这件在当事人看来希望极为渺茫的涉外案件,通过曹律师的努力最终得到法院的支持,切实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件是他化解了几近“死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2015年,曹律师接受上海某公司委托,担任历经26余年未解决、标的500多亿元、涉及国资安全、经过最高法院审理、市政府关注项目的法律顾问。项目开始于1994年,与浦东改革开放的进程几乎同步,北京某房产公司通过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成片开发出让合同》受让面积为100余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2001年9月,北京某公司又将涉案地块转让给天津某公司。由于北京某公司未将涉案地块过户给天津某公司,遂引发诉讼。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最高法院对于合同效力认定不一;最高法院作出继续履行的判决后,上海一中院与该区土地规划部门对于是否具备过户条件也存有争议,僵局延续到2015年。为了推动项目开发,上海某公司决定通过受让股权控股该项目,曹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问题在于如何平衡各股东权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满足过户条件,建议灵活运用股权转让、股权代持、土地使用权分割及依法仲裁等方式解决矛盾。经过5年努力,各方终于达成一揽子协议握手言和,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终于得以化解。承办这些难度高、影响大的案件,他体会到:“律师必须走专业化之路,具备自己的特长。而专业化之路需要经过一番悬思、苦索、顿悟的心路过程,‘悬思’律师可以选择哪些专业,‘苦索’哪些专业适合自己,‘顿悟’终于找到了自己擅长的专业方向。”经验之谈,弥足珍贵!
为经济、社会与法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曹志龙认为,东方大律师的称号不仅是指办案影响大、标的大、业内名气大,更是承担的专业责任、行业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大。法治中国是律师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土壤,多年来,他被聘为上海市国资委、黄浦区、崇明区等多家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全力打响“四个品牌”,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律保障。他参加《上海市社会信用服务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等多部地方法规、政策的制定;参与上海市国资委《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的起草,推动企业章程管理;担任首届进博会涉外法律服务团成员,为进博会的成功举办作出了积极贡献;担任首届上海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会专家委员,致力于上海营商环境的优化与提升;他积极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他曾受邀出席了莫斯科与上海联合举办的“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暨中俄基础设施建设国际研讨会”等国际研讨会,会上提出企业在“一带一路”的投融资中应当加强尽职调查与法律风险防范的建议……
“在法治建设中律师既是实践者又是见证者,既是受益者又是建设者。”作为区人大代表,他积极履职,建言献策,深入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几年来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等30余条建议、议案,为推动区域营商环境的优化、引进法律服务业人才提供了新思路新路径,并被评为“明星代表”。“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和“黄浦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双双落地联合所,既体现了对于他认真履职的高度肯定,也切实方便了人大代表与居民的互动交流。当他参与起草《法治社会建设纲要》、担任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时,曹志龙感慨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中国律师因有为而有位,有位而更需有为!
专业更专特色更特
倾力打造“海派律所”2.0版
曹志龙一直在思考海派律所之魂是什么,他说:“其精神内核至少包括: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海纳百川、追求卓越,有使命有情怀有梦想。”如果说联合所老一代律师成功完成了该所海派特色的1.0版,那么曹志龙的目标则是倾力打造“海派律所”2.0版,以3~5年时间打造一家总部人数300以上、分所30家、境外代表处3家以上的“新联合”,跻身全国一流律所。他说:“作为一名律所的主任,除了‘自转’外,还得协调和推动‘公转’,从关注律师个体业务发展的‘小我’,走向参与、思考律所发展与建设的‘大我’。”
曹志龙特别重视特色党建,坚持党建筑魂、党建驱动,他以党员与律师、党建活动与业务管理、党建与律所发展相结合强化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在上海律师界率先完成党支部章程工作,多次荣获“先进党支部”殊荣。如今事务所的稳步发展首先得益于党支部所树立的标杆作用和引领力量。
在论及该所建设海派特色强所的思路时,他说:“管理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核心,我认为‘海派特色’强所不是‘大而全’,要走‘专业+产业+事业+文化’之路。”在业务管理方面,他提出“专业团队化、团队专业化”模式,打造以公司法为主的20个专业部门;他长期致力于律师业务的标准化、流程化、有形化建设,让传统的法律服务向现代法律服务转型、升级,从“被动、消极、事后”转变为“主动、积极、过程”。
“管理体制也要不断改革”,他将《公司法》的“三会一层”及行业的“两结合”融入于律所管理。他主导构建“党支部+管委会+监事会”的“三结合”框架,形成“议决行监、规则治所、良法善治”的管理体系。
掌舵联合所以来,曹志龙与管理层商议决定推出联合所“2.0版海派特色强所”的发展规划,其中三项内容引人注目:一是秉持人才是事务所发展核心的理念,提升管理效率、大力引进高端人才;二是以区块链思维,建立多个中心、强化对外合作,打通北上广深及海口、香港之东部沿海动脉,构建长江经济带发展主线,以产业作为基础,设立各地办公室,实现高度专业化与适度规模化;三是致力于打造联合所“四化”——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国际化,并同步打造特色党建、高端人才、特色专业、海派律所文化四大高地。
修身齐家
为行业发展勤勉敬业
“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有着自己的历史使命、政治责任与法治建设责任。律师不仅是一种职业,一个行业,更是一项事业,律师业的发展有赖于全体律师的共同支持和广泛参与。”曹志龙正是本着这一理念,多年来为律师行业发展勤勉敬业,奉献自己的心力和智慧。
他成功担任全国律协“关于修改和完善《律师法》研究”课题主持人,从律师定位、执业权利保障和救济等12个方面提出了《律师法》修改建议;参与了《全国律协律师事务所管理手册》的制定,着力推动律所规范化建设;曾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兼任公司与商事委主任、社会责任促进委主任等,从2015年起公司与商事委连续四年被市律协评为年度行业贡献奖,新组建的社会责任委运行仅半年就获得行业公益贡献奖;他创设的“公司与商事讲坛”“公司面对面”“走进央企”等专业品牌活动均受到业界重视和赞誉。“作为上海领军人才,我希望推动全国16家成员所、3500余名律师的合作与发展,并不断贡献上海方案。”
拥有良好的行业口碑与社会美誉的他被推选为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机遇给了他为行业服务的更大舞台,他说:“这是一种荣誉、一种肯定,更是一种责任、一种鞭策。”去年9月,他以“展现职业风采打造上海律师服务品牌 立足严管厚爱增强律师行业自律能力”为题向媒体畅谈了工作思路。就宣传工作提出,秉持务实精进有效的工作方法,重原创、重拓展、重编撰、重链接、重创新,进一步提升宣传工作的高度、深度、广度及清晰度;对纪律惩戒工作,曹志龙强调,“让助人合规者先合规”,编撰《律师执业合规指引》,推出“警示台”制度,成立纪律调查委员会,重视纪律投诉案件,定期公布违规受处分的律师及律所,将惩戒、教育与预防相结合,着力维护上海律师整体形象。
当笔者询问律师执业17年的体会时,曹志龙坦然道:“律师是一项事业,使命感和责任心是我不断前行的原动力。荣誉是肯定更是责任和鞭策。法治梦想的力量,指引我们不断前行;律师事业的召唤,让我们为之终身奋斗。作为法治事业的追梦人,我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做到无愧于律师的光荣称号,无愧于我们伟大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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