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2日,市律协现代物流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第一会议室举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讲座。会议由研究会主任张嘉生律师主持,副主任周艳军律师和解冰律师主讲,100多名律师参加了讲座,并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和发言。
周艳军律师和解冰律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出台后遇到的以下问题和各相关典型的案例等进行了讲解和探讨:
1、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确定规则,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套牌车、拼装车、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等。
2、损害赔偿范围的细化规定,侵权责任与保险责任范围的划分等。
3、责任范围的认定,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醉酒驾驶、无证驾驶或吸毒后驾驶等违法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等。
4、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诉讼程序的规定,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等。
本次讲座对广大律师能更好的深入理解该司法解释,提高执业水平,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