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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院与市律协座谈共同继承发展“邹碧华现象”精神遗产

来源:上海法治报A04 :法治综合     日期:2014-12-31     作者:王川    阅读:4,969次

    本报讯 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律师协会召开2014年工作交流座谈会。会议指出,法官和律师都有推进依法治国的共同使命,要继承发展“邹碧华现象”的精神遗产,形成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

    上海一中院院长陈立斌表示,近年来,上海一中院已经与市律师协会建立了制度化、长效性的交流机制,畅通了组织上的沟通渠道,增加了信息对称,强化了法律共同体意识。双方的交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官和律师都有推进依法治国的共同使命,要继承发展“邹碧华现象”的精神遗产,形成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同时,今后双方要不断做好相互监督、相互学习和相互借力。

    陈立斌指出,在相互监督方面,既要尊重善待,用好高院平台,为律师网上办案提供便利,又要规范制约,恪守各自职业道德,规范相处行为,建立工作机制;在相互学习方面,既要增强学习意识,又要加强组织安排,邀请律师参加一中院法官沙龙和业务研讨会; 在相互借力方面,可邀请律师参与化解突出涉诉信访矛盾,共同探索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机制,经营高校理论研讨平台,并加强法制宣传和课题研究等方面的合作,完善相互交流和信息共享平台,共同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newspaper.jfdaily.com/shfzb/html/2014-12/31/content_535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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