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5月
11日上午,市律协
35楼报告厅内座无虚席,大家认真聆听来自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王吉鹏先生带来的关于“私募基金设立之法律实务”的讲座。讲座由市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主办。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中国第一支人民币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基金规模为
10亿元人民币,成立于
2006年
9月
22日。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其市场化的理念和专业管理已经成为风险投资行业中运作的最成功的风险投资母基金之一。目前引导基金已经投资了
16支不同投资阶段、投资领域和法律形式的风险投资基金。王吉鹏先生作为引导基金管理人参与了大部分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和后续运作管理。
讲座中,王吉鹏先生分别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概念、法律形式和设立程序三个方面入手给大家较为全面地阐释了私募基金设立的基本情况。而后,王先生又从融资设立、项目投资、投后管理、退出分配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
王吉鹏先生结合自己公司业务特点又特别介绍了母基金(
Funds of Funds,
FOF)的投资运作方式。
FOF主要是发源于美国,最早的一支
FOF设立于上世纪
70年代,
FOF作为母基金是
PE/VC基金的重要资金来源。
讲座的的最后,与会律师分别就我国外资参与的基金、外资投资的结汇等问题向王吉鹏先生进行提问,王吉鹏先生一一耐心作答。讲座圆满结束,参加讲座的律师们都纷纷表示,这一次的讲座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期待下一次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能够带来同样精彩的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