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下午,上海海事法院一行来上海市律师协会走访调研,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国际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相关律师参与调研。
共同海损制度作为一项古老的海事海商制度,在航海技术飞速发展、货物价值显著提高的时代背景下,在《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修订过程中存在较大争议,特别是针对共同海损理算、共同海损管辖、共同海损与海上保险之间的衔接等问题。
会议中,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徐军、国际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陈柚牧、辽宁恒信(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洪宇律师、上海刘彦律师事务所刘彦律师、北京安杰世泽(上海)律师事务所阎冰律师结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共损案件处理分享经验,并进一步强调要充分重视、尊重共同海损的处理惯例,另一方面在处理共损案件的各环节积极要主张权利,妥善协商共损管辖条款、妥善选择共损理算机构等。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上海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航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围绕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项下共同海损案件的案件数量、特点;共同海损理算报告的认可度、理算费用的合理性;共损担保的措辞以及共损案件的管辖等问题分享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