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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数据(NFT)交易法律的“新进展”与“老问题”讲座

    日期:2022-12-27     作者: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文传委”)成功举办数据(NFT)交易法律的“新进展”与“老问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文传委于高扬律师主持,邀请了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民商法博士,美国爱荷华大学访问学者,入选201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浦江学者)的陈吉栋,结合数据交易的流程,全面梳理我国交易法律制度的建设进展。
      本次讲座通过“腾讯会议”视频会议进行,培训通知发出后,大家反响强烈,截至到讲座开始,共有399人报名参加。
      我国数据交易实践进入了新的阶段,但基本法律障碍仍待克服。首先,结合数据交易的流程,全面梳理我国交易法律制度的建设进展,即参与主体的公私法权利与义务。其次,结合交易新商业模式和场景,厘清法律制度的制度困境。 第三,梳理数据交易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与困境所在:主体方面,交易主体范围狭窄,数商范围单一,交易所与其他平台的性质与地位界定不明;客体方面,交易客体性质不明,权益交易抑或数据本身交易存在混淆,若为权益,则其性质类似土地等有体物,还是类似合同债权,仍有疑问;交易规则方面,如何处理数据交付、登记等冗余要求,交易完成之效果如何判定等。非同质化通证(NFT)是近年来区块链技术的一项重要创新应用,也能够实现元宇宙从传统互联网信息转移功能向元宇宙价值转移功能的蜕变,构成了元宇宙的基础设施。关于NFT法律性质的界定,数据说、物权客体说、货币说、证券说等均存在难以解决的法理难题。在着眼于资产通证化的视角下,NFT满足虚拟财产的法律特征,本质上NFT表彰的权利是一种债权,NFT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凭证。以债权法规则考察NFT交易,其流转方式是智能合约主体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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