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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受邀为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进行上海市国有独资/控股公司章程指引(2020版)亮点解读

    日期:2021-07-16     作者: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栋律师受邀为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带来“上海市国有独资/控股公司章程指引(2020版)亮点解读”主题讲座。

       本次讲座在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高琪琪老师的主持下拉开序幕。2020年底,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各治理主体的权利义务、加强公司章程管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其监管企业印发了《上海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2020版)》和《上海市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2020版)》。本次发布的两个章程指引分别在《上海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2012版)》和《上海市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2012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两个新章程指引既有共性的方面,亦有个性的地方,其中诸多亮点值得关注。

       讲座正式开始后,王栋律师首先介绍了本次章程指引相关背景与修改过程,指出这是上海市国资委时隔八年,通过反复论证,数易其稿,又一次对上海市属国有企业的公司章程进行指引性规范。随后,王栋律师对本次章程指引修改的十大亮点进行了细致的介绍与解读,包括:明确公司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等变更应向上海市国资委办理变更登记;删除对注册资本进行验资的相关要求;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完善公司投资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划清出资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责边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方式并明确履职保障;明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列席制度;新增“法律顾问制度”并将总法律顾问列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2020版)》体现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增资的特殊性和新增“容错条款”、鼓励改革创新,帮助各国有企业更好地理解本次章程修改的主要内容,以便各企业日后企业根据自己企业的不同属性,各自的不同情况,对章程进行个性化的调整,以符合各企业的发展需求。 

       最后,针对律师的问题,王栋律师也一一进行了耐心地解答。  短短两个多小时的讲座内容充实,干货满满。王栋律师精心的准备和专业的讲解赢得了听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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