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7日下午,就《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修改事宜,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研究委员会由主任马永健律师带队,委员会占健明律师、杨仲侃律师、王徐苗律师等七位委员前往半淞园街道办事处进行调研。
半淞园街道办事处的党工委书记左轶梅、办事处主任刘辉、党工委副书记漆小云、办事处副主任钱德怀、办事处副主任潘韫洁、党政办副主任沙国新以及社区管理办、服务办、党群办等十一位领导参加了此次调研会议。
调研会上,左轶梅书记欢迎社会公共服务研究委员会到半淞园街道进行调研,街道办事处很重视本次的立法修改,在会前街道很多部门的负责人都认真研习了《条例》,钱怀德副主任还细心地将《条例》逐字逐句进行了修改。左书记站在街道办事处一线工作者的角度对《条例》的修改发表了中肯的意见,坦言了立法修改给街道办事处未来工作开展可能带来的挑战。
调研座谈会进行了约三个小时。委员们
以及街道办事处的各位领导对《条例》的修改均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讨论重点主要集中在第四条街道办事处的职能、第五条街道办事处的组织结构、第九条街道办事处的服务管理平台以及以及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的参与权与建议权等条文。
马永健主任代表委员会对半淞园街道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尤其是对街道重视本次调研,主要领导都参加了调研并从实践角度对《条例》修改发表真知灼见表示赞赏。
与会双方都希望立法部门在《条例》正式颁布前能够到一些街道进行调研,听取基层工作人员建议和专业律师意见,希望这一次《条例》修改能更切合街道办事处的实际工作,让街道办事处更好地发挥其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方面的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