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市政府法制办来函征询《 关于全面推进本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初步设想(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市律协经由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委员意见后,完成修改意见并阐明相应修改理由。市律协于2月6日书面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修改意见共计7条,涉及《征求意见稿》有关总体目标和原则、法律顾问的选任和聘用、工作保障和要求等条文内容建议。
海华永泰所陈初律师、 中大所葛建生律师、信义所张剑律师、东方环发所钱来红律师和申华所沈伟民律师等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主要参与了此次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