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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研究会讨论疑难案例

    日期:2002-03-22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3月20日下午,应上海市弘安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研究会就一起“返还不当得利”案进行了讨论。参加讨论的有民事法律研究会主任委员李家麟律师、副主任委员沈伟民律师、研究会成员李慈玲律师、弘安律师事务所的4位律师和律协业务部的有关人员。讨论的要点是:1、原告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2、原告的行为是否够成不当得利;3、xx在本案中的法律地位;4、本案法律关系是否明确。 与会人员认真分析了本案涉及的诸多法律关系,也为原告代理律师提出了几种代理方案。本案标的虽然不大,但案情复杂,涉及刑事、民事和婚姻法律关系,处理正确与否,不仅涉及社会公正,对于法院做好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工作也具有重要意义。 与会人员对于弘安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精神表示赞赏。律协民事法律研究会决定,待该案判决后,再邀请刑法专家、民法专家和律协有关研究会的律师一起作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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