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牟瑞勋将主管单位、重庆市巴南区市政园林管理委员会告到巴南区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增加安全措施,赔偿医疗费1300余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该 院当场立案。
督促改进设施
据牟瑞勋讲,2006年10月26日晚8:30左右,他和朋友在鱼洞滨江路某茶楼喝茶,自己从茶楼走到对面的观景台想下到江边。
“由于观景台的梯坎没有栏杆之类的安全设施,并且只修建了中间的梯坎,两端是空的,也没有路灯,更没有警示牌。我第一次去,加之是晚上,根本分辩不清梯坎在哪里。”牟说,自己从观景台摔下江边的路上。
牟认为自己的受伤,是由于滨江路没有安全防范措施,巴南区市政园林管理委员会管理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并向市政提出观景台有安全隐患希望改进。
“我的医药费不高,只有1300多元,本不想起诉。但直到现在,都没有改进,上周再次来到观景台,亲眼看到一个人从观景台的空隙落下去。我才决定打这场官司,想通过官司来促进市政改进设施。”牟告诉记者。
主管方正想办法
巴南区市政园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何姓男士昨称,2003年,区里修好后移交给单位管理,设计时观景台就没有设计路灯。梯坎存在的问题,群众向单位反映过,单位将会改进设施存在的问题,如加宽梯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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