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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内司委就《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拟列入立法计划到省律协调研

来源:陕西律协     日期:2018-10-12     作者:陕西律协    阅读:7,704次

    省人大内司委继10月11日上午与省司法厅就《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召开调研座谈会后,当天下午专程赶赴省律协进行立法调研,听取律师行业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段小龙、委员陈玉玲,省律协副会长窦醒亚、姚子奇、田亚强、魏新峰、史鹏,省律协秘书长张新春出席会议。省人大内司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及省律协部分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担任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律师代表、专委会和律所主任等近40人参加座谈会,会议由省律协会长韩永安主持。  

 

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段小龙

   

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

    会上,韩永安会长代表省律协对长期以来省人大及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省律协基本情况和我省律师行业发展概况,以及近年来广大律师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果。韩永安表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国家法律能否得到正确实施。实践中,律师执业行为不规范、执业权利未能得到全面保障的情况时有发生,加之现行《律师法》的原则性规定难以解决部分实际困难,以及我省已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位阶较低等问题,亟需制定出台更加贴合实际,更加具有实操性的地方性法规,以切实有效地发挥法律法规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随后,与会律师分别就《实施办法》立法的必要性、合理性及立法过程中应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阐述。律师代表们一致建议,《实施办法》起草应注重以下问题:一是进一步细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推动公检法司等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落实机制、服务机制、救济机制,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依法惩处;二是对律师接受委托和服务收费进行规范,明确律师对当事人的义务,切实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立好规矩、划定底线,促使广大律师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三是推动制定促进律师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从税收、社保、人才培养、偏远地区律所扶持及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长效保障机制等方面,为律师行业发展提供有利政策支撑;四是细化关于律师协会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协会会员的组成、协会的职责、协会的运行机制和组织架构,明确律师受到行业处罚的申诉、复查机制;五是进一步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对律师申请执业、转所,律所管理职责、年度考核等作出更加详细的规定。此外,与会律师还建议省人大联合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对我省实施《律师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摸清现有问题,为下一步科学合理立法提供参考。 

  

        段小龙副主任在认真听取了律师代表的发言后表示,制定出台《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是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调研组将认真梳理研究律师行业的意见和建议,联合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加快《实施办法》列入立法计划,同时希望省律协和广大律师继续为《实施办法》的草拟和出台提供支持,积极参与到法规的起草、讨论和评估中来,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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