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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上海律师公会成立百年座谈会召开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2-06-04     作者:宣传部    阅读:12,4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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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1日下午,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上海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纪念上海律师公会成立100周年座谈会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本真堂举行。市政协主席冯国勤到会并致辞,副主席王新奎出席会议。市高院副院长盛勇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佩琴,市司法局党委书记郑善和、黄浦区副区长吕南停等应邀参加座谈会。会议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沈国明主持。70余名出席会议的史学专家、学者与律师一起回顾了上海律师百年来走过的风雨路程,探讨了新时期律师的社会责任和精神文化。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郑善和首先致辞,他表示,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律师文化要积极发扬老一辈法律人所具有的优良传统和职业理念,主动契合“公正、包容、诚信、责任”的上海城市精神,要使律师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力推动者之一。

     随后,市政协主席冯国勤作了重要讲话。冯主席对上海律师近年来的工作,尤其是律师政协委员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发挥的优势和作用予以充分肯定。

     全国律协副会长、上海市律协会长盛雷鸣向与会领导、嘉宾和媒体介绍100周年纪念活动有关情况,并对上海律师业现状和未来发展提出了希望,他表示,上海要打造与“两个中心”建设相匹配的高端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积极寻找突破口,搭建平台,大力发展相关业务,提升本土律师的国际竞争力。

      在接下来的主题讨论阶段,由华东政法大学原副校长王立民、黄浦区司法局局长潘鹰芳、恒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鲍培伦、市高院副院长盛勇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佩琴、市律协副会长黄绮以及上海市政协副主席王新奎担任主讲嘉宾。

    中国法制史专家、华东政法大学原副校长王立民首先带领各位回顾了上海律师发展历史,“上海律师公会是中国近代法制的产物”王教授在发言中讲述了中国律师诞生的过程。

    从事政法工作20多年的黄浦区司法局局长潘鹰芳围绕律师责任这个主题作了交流探讨。“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利,这仅仅是律师的从业门槛,更重要的是价值标准的理念。所谓价值标准,就是是否具备担当社会责任。只有与责任紧密相连才能体现律师的从业价值。”

    “律师的社会责任源于文化背景,向上追溯就是精神动力。”首届东方大律师鲍培伦说,“我们站在文化的高度俯瞰社会责任,其实体现的是一种情怀。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的律师应该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市高院副院长盛勇强的讲话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的角度提出,律师是社会主义事业捍卫者和建设者的定位决定了社会需要律师。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佩琴在讲话中指出,律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当中,已经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黄绮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角度阐释了律师的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她表示,多年来上海律师以实际行动忠实履行社会责任,在构建大调整机制过程、开展法律服务以及开展街道的窗口服务,小区的双休日定时服务方面做出了贡献,使法律服务进社区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全覆盖,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在座谈会主题讨论的最后,上海市政协副主席王新奎展望了上海律师业的发展前景,他提到,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可能改变,而且新的一轮经济浪潮正在形成过程中,在这个时候,上海作为主要开放城市遍布机会,而上海律师更应该把握住这样的机会。他深切寄语:上海的目标,应该是要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为了这个目标,要做好更充足的准备。

    主题讨论之后的互动环节,在座律师、媒体就相关问题向嘉宾提问,与会嘉宾一一作了回答。

    纪念上海律师公会成立百周年座谈会的顺利召开,揭开了“纪念上海律师公会成立百年”系列活动的序幕,对上海律师业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总结百年来的兴衰成败,给未来律师业的发展带来更多启发和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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