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对《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草案)征询意见的要求,市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委员进行研究,并提出了针对性的修改意见。
其中,副主任中茂所鞠恒、委员建纬所曹珊、汪金敏、中银上海所章乘光、百悦所王建军、大公所沈锡清、中筑所贾琪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并经副主任鞠恒统稿后由市律协于11月8日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本次提交的《修改意见》共二十八条,涉及对《草案》十九个条款的修改。
2011年11月,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对《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草案)征询意见的要求,市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委员进行研究,并提出了针对性的修改意见。
其中,副主任中茂所鞠恒、委员建纬所曹珊、汪金敏、中银上海所章乘光、百悦所王建军、大公所沈锡清、中筑所贾琪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并经副主任鞠恒统稿后由市律协于11月8日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本次提交的《修改意见》共二十八条,涉及对《草案》十九个条款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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