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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拓展业务搭平台 服务经济谋发展
日期:2005-12-29    阅读:3,747次

    国有企业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大战略部署,涉及国家、企业和个人关系的调整,包含诸多复杂的法律关系,需要大量的法律服务和帮助。根据国企改制新形势的需要,市律协积极为律师开拓业务新领域搭建平台、创造机会,动员和组织广大律师为经济建设一线服务,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此,律协着手搭建两个“平台”,一是“培训平台”,对律师参与国企改制、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服务进行专业化培训;二是“交流平台”,推进社会律师与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国有企业增加交流,增强沟通,拓展业务,做大市场。

    2004年4月,市律协组建“国企改制上海律师法律服务团”,当时就有491位律师踊跃报名参加;一年多来,法律服务团已发展到一千多人的规模,体现了广大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产权交易、资产重组以及职工权益保护等法律服务领域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市律协通过深入调研以及与国资委多次进行交流座谈,制订了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上海市国有企业改制律师业务指引》,并以此为教材,举办了三期“上海律师参与国企改制业务培训班”;在今年10月的第三期培训班上,上海市国资委主任凌宝亨、副主任张成钧、法律处处长王杰专门就国企改革形势、国企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等专题作了演讲,表达了政府对律师介入国企改制的热切期望,广大律师反映强烈,参与热情极高。目前,上海市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华谊集团等上海大型国企均开始通过这一平台来选择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

    2005年10月23日,市律协与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经过多次专题研究,在长城假日酒店举行“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与上海市律师协会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王杰主持下,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秘书长史文军和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在战略合作协议书上签字。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为社会律师与公司内部律师、法律顾问打造了一个交流平台,双方合作范围包括:共同组织调查研究、经验交流、专业培训等活动,联手为国企改革、改制、重组等提供专业服务。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委主任、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长徐建国以及市国资委主任凌宝亨、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此次签约表示热烈祝贺,给予了高度的期望,并充分肯定了市律协为广大律师开拓市场、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和政府依法行政所作出的贡献。市国资委副主任张成钧,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市律协副会长朱洪超、徐晓青也出席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结束之后,张成钧副主任和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瑛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瑛明律师分别作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构建国资委监管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国企改制上市与审核要求》的主题演讲。此次活动吸引了六百余名律师参加,会场气氛非常热烈,广大律师为律师业务的拓展和法律服务业的交流合作共创双赢而深感欣慰,为能够扩大参与机会和施展服务国企改制的抱负而倍受鼓舞。

    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进一步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更好地利用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并将“继续深化企业改革,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要着眼于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理顺和规范经济关系,完善经济法律制度”作为2006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为法律服务业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市律协将持续推进“国企改制上海律师法律服务团”的工作,并将在2006年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宣传律师服务国企改制及法律顾问工作方面的经验,以期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依法促进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

    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上海律师服务国企改制大有可为,必将以辛勤的劳动和精心的耕耘,创造五彩缤纷的春景,迎来硕果累累的金秋!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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