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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与市检察机关座谈贯彻“新民诉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日期:2013-03-13     作者:业务部    阅读:9,609次


2013312日下午,市律协副会长钱翊樑一行,参加了在市检察院会议室召开的市检察机关与市律师协会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座谈会。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邱燕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佩琴、控告申诉处处长廖振华、副处长张爱菁、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丁宏、副处长钱渊、一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侯百丰、二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王琍、市律协理事、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陆胤、副秘书长刘小禾、监事杨波、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谭芳、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周吉高、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王昊东、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刘巍嵩、委员罗兴、业务部主任潘瑜汇聚一堂,共话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丁宏处长首先介绍了2012年民行检察工作的相关情况。之后,与会人员分别对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交换了意见,主要包括监督范围的界定、类案问题的监督、民行申诉程序的宣传以及诉前调解、调查取证、执行监督等事宜,具体建议对判决依据、政策性内容、会议纪要公开、统一各区县诉讼保全标准、对为避免成为被告而做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机关进行有效监督等。

许佩琴副检察长在发言中对律师们百忙之中专程到市检察院建言献策表示感谢。她提到,几年来,检察机关与律师协会在工作上取得合力,建立情况通报和意见建议反馈机制,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合作开展调研与培训,律师杂志宣传民检工作,各区县检察院与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签订律师代理工作机制。律师代理的案件体现了律师的办案水平,抗诉成功率高,取得了良好效果,促进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是新的起点,也是民事检察工作的黄金发展期,值此植树节之际,两家单位愿共同努力,共同植下司法公正的常青树,共同维护国家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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