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接受中央电视台两会特别报道节目《两会大参考》和《小撒探会》采访,就法律援助工作接受访谈,并听取观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多年来,在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努力下,法律援助制度维护了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目前,全国有多少法律援助人员?他们帮助了多少受援群众?
赵大程:在我国,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了满足困难群众的需要,这些年,我们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的网络组织建设。目前,全国共设立了3600多个法律援助机构,全国绝大多数县(市、区)都有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专职法律援助人员达14000余名,另外还有22.4万名律师和7.3万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通过我们的努力,在全国形成了一个比较广泛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体系,为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5万件,年均增长23.5%;提供法律咨询2078万人次,年均增长12.8%,更多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我经常听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这种说法让我们感觉法律援助离我们非常近,那么应该怎样理解“便民服务”?
赵大程:您关注的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法律援助是一种法律活动,更是一种为民服务活动,既然是为民服务活动,首先要解决人民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最大便利化的问题,所以我们提出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这些年我们在不断地推动这项工作,采取了很多措施,特别是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等,为困难群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总之,“便民服务”就是要尽可能地实现工作的便利化,做到“三个能够”――让群众能够便利地获取法律援助信息,知晓法律援助这一维权途径;能够快捷地找到法律援助机构,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能够获得高品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赵副部长,我手中有一个法律援助惠民卡,您能介绍一下这个卡有什么作用吗?
赵大程:这是我们法律援助机构发给特定困难群众的便民卡。在我们推行的便民措施中有一项是简化受理审查程序,主要是法律援助机构为了使需要帮助的人尽早得到法律援助,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期限,努力使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工作更加简便易行。为此,各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为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发放法律援助卡(证),这部分人只要案由符合规定,便可持法律援助卡(证),由法律援助机构免除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程序,予以快速办理。
记者:谈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我最近经常听到“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这个概念,您能给解释一下吗?
赵大程:“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就是让群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能够在一小时内找到法律援助机构或站点寻求法律援助、获取信息。这些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援助工作覆盖广大城乡为目标,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设,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工、青、妇、老、残等部门设立了6万多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许多地方还在律师事务所设立了联系点,努力打造“一小时(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像在江苏、浙江、安徽、河南等一些地方“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已经比较普遍,这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了法律援助就在身边。
记者:“12348”电话是我们《热线12》栏目的第一条热线电话,刚才您和上海法律援助中心“12348”电话值班人员进行了简短交流,您能再介绍一下这个法律援助热线吗?
赵大程:“12348”法律援助热线是司法行政机关面向社会开通的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的咨询热线,由法律援助机构安排专业人员值守咨询热线进行解答。群众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都可以拨打当地的“12348”号码进行咨询。目前,全国各地有一大批敬业精神和专业能力很强的咨询人员,他们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残疾人朋友是不是法律援助关注的服务对象,法律援助机构为他们采取了哪些针对性措施?
赵大程:残疾人是我们社会最需要关心关爱的重点人群之一。这些年,法律援助工作一直把服务残疾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许多的措施。例如完善有关政策,把残疾人纳入法律援助重点人群。加强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在临街一层建设接待场所,主要目的就是方便残疾人,为残疾人开辟专用通道,提供专门设施,为盲人铺设盲道,为聋哑人提供手语翻译,实现无障碍服务。对于行动不便的人,我们还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便捷性和主动性。
记者:一位观众发来短信,说一直有个担心,因为律师是法律援助中心推荐的,对律师不是很了解,而且法律援助还是免费的,办案质量有保证吗?
赵大程:这位观众提出的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法律援助是免费的法律服务,但这丝毫不意味着要降低服务标准,丝毫不意味着要忽略服务质量,相反,我们要坚持高标准、坚持高质量为困难群体提供服务。这些年,我们围绕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加强办案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合理地指派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加强案件监督工作,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运用,来确保法律援助质量,确保法律援助服务是讲规范、讲效率、讲诚信的。
记者:有一位网友在微博上留言,说他是一位法律援助的受益者,看到法律援助律师办案很辛苦,付出了很多,但他们办一个案子才拿到800元的补贴,是不是太少了?他希望国家能增加对法律援助的资金投入。
赵大程:首先要谢谢这位网友对我们法律援助律师的关心。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相对较低,这的确是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问题。这些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支持力度,2011年全国法律援助财政拨款总额达到12.6亿元,增长了32%。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相比,经费保障水平还需继续提高。我们要继续争取加大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额度,推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财政收入和办案量增幅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办案补贴标准,进一步调动律师等办案人员的积极性。
记者: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要求,今年司法部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赵大程: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法律援助”之后,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又一次明确强调要“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这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围绕做好加强法律援助这篇文章,司法部当前正在做三件事: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法律援助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为主线,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举措,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法律援助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同时,启动法律援助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希望能将法律援助早日纳入国家立法规划,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为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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