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市律协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联合国资委政策法规处组织了一次与公司律师的交流活动。市律协会长俞卫锋、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陈昶、市律协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主任徐珊珊、副主任童丽萍、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委员龚达夫、何乃刚、周波、谢向阳、徐培龙,隧道股份法务主管张忠,久事集团法务主管孙江,仪电集团法务主管赵瑜等参加了会议。
徐珊珊主任首先介绍了市律协的特邀会员制度、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的性质及基本情况,表示希望能借助律协搭建的大平台更好地为特邀会员服务。
市国资委陈昶处长表示,感谢市律协对国资国企改革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给予的支撑,上海国企改制转型过程中离不开社会律师,作为公司法务要考虑如何利用有效资源,全面加强企业的法律制度建设。
童丽萍副主任希望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能够充分发挥平台的作用,加强各类律师群体的沟通,更好地衔接公司律师与社会律师的队伍,扩大律师协会的知名度。
其他参会的公司法务主管也纷纷发言,详细介绍了集团的情况、集团法务队伍的建议以及集团企业外聘律师库的建设与合作情况,希望市律协能够完善律师业务数据库建设,对企业在甄选专业律师能够提供信息上的帮助。
参会的律师委员也对社会律师与企业法务的合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希望企业在建设外聘律师库的时候能够信息公开,充分考虑律师的专业性。
最后,俞卫锋会长表示,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的设立为各类律师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要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同时依托市律协34个业务研究委员会加强对特邀会员的业务培训,希望各类律师能够通过平台进行交流,通过交流促进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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