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9日,在习近平主席宣布在上海设立科创板并试行注册制一周年到来之际,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上海市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江苏省律师协会、安徽省律师协会协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承办的“科创板证券法律业务培训班”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东方会堂报告厅举行。这次培训班得到了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发行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大力支持。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副局长张钧、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二级巡视员范中超、全国律协副会长岳琴舫、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培龙、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汪后继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全国律协金融委员会委员、与来自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250余名律师参加了本次培训。开班仪式由全国律协金融委主任沈田丰主持。
开班仪式上,全国律协副会长岳琴舫则在致词中提出,希望各位学员积极思考,并将学习成果带回各地与专业律师分享,提高执业水平,总结执业经验,争取形成行业执业标准与执业规范。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二级巡视员范中超在致词中提出律师要强化对信息披露的尽职调查义务和法律核查把关义务,充分履行中介机构职责,强化律师事务所内控制度建设,提高科创板相关申报文件质量。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副局长张钧强调,通过培训,律师应当充分认识到律师作为科创板把好入门关的重要性,提高律师专业化能力,当好资本市场的“守门人”,全面提高律师行业的执业水平。
培训班安排了经验丰富的老师,为培训班的学员解读“科创板的法律制度设计”,“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法律审核要点”,与“科创板注册审核相关法律问题”。本次培训班特别邀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专家分别讲解了“与科创板上市相关的会计知识”及“科技创新趋势与科创板企业科技属性的审核”。针对科创板注册制的新特点,本次培训班还安排了资深证券律师详细讲解“科创板实务中的法律问题”与“律师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及风险控制”提高律师的执业能力与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
培训班同时设置了学员提问互动环节,各学员就律师在从事科创板证券法律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焦点、难点问题及具体情形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和交流。
本次培训班为证券律师适应资本市场新形势的需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对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推动律师更好地服务国家创业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9年 10 月 19 日晚上,全国律协金融委员会还专门召开会议,对《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同时回顾了一年来的工作,对下一年的工作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