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邵万权
副 主 任: 朱林海 张鹏峰
廖明涛 黄宁宁 陆 胤
韩 璐 金冰一 聂卫东
徐宗新
编 委 会: 李华平 胡 婧
张逸瑞 赵亮波 王夏青
赵 秦 祝筱青 储小青
方正宇 王凌俊 闫 艳
应朝阳 陈志华 周 忆
徐巧月 翁冠星 黄培明
主 编: 韩璐
副 主 编: 谭 芳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www.batvfd.com/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batvfd.com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1979年,改革开放的第一年,也是在这一年的12月,司法部发出了《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吹响了恢复重建律师制度的号角,开启了律师践行法治中国梦的道路。10年后的12月,一个小娃娃呱呱坠地;20年后,娃娃走进了法学院,畅游在法律的知识海洋里;30年后,娃娃长大成人,已成为法治中国建设道路上不停奔跑的追梦人。我就是这个娃娃,这是我与法治中国的缘分,这是我追梦的路。
如果有人问我,为何当初选择成为一名律师,走上这条职业道路?说实话,我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故事,当时站在职业选择的岔路口,只有一些朴素的情感——想要为弱者打抱不平,而法律就是最有力、最有效的“矛”与“盾”,我以为做律师“以法助人”可以让我有成就感。从法学院毕业后,我师从范仲兴律师,开始了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因范老师的谆谆教导和以身作则,也随着自己执业年限和执业经历的不断积累,我开始发现自己不再满足于这种朴素的情感和期待。律师不仅有其对自我价值的认可,还有其社会价值要去实现,还有其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要去承担——成为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队伍的中坚力量,我想这才是做律师的初心,是最强大的内心力量源泉,也是指导和规范执业行为的最重要的准则。
法为绳墨,助为初心。秉持着这样的理念,既要有“心”,更要有行动来践行。回首自己不算长的执业路,我始终坚持精心、尽力依法办好每一起案件,不仅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期待让公平正义的阳光通过法律之窗照进人民群众祈盼的心灵。记得在一个民间借贷案件中,我代理的当事人是一位二胎妈妈,她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即将面临中考,而小女儿才刚满两岁。她今年年初与前夫离了婚,两个孩子都由她来抚养,工作收入并不高的她苦苦支撑着她与两个女儿的生活与开销。可没想到尚且还算风平浪静的生活却被突然打破,前夫的生意伙伴起诉到法院,要求二胎妈妈与前夫共同承担三百余万元的巨额“夫妻共同债务”。她最初找到我的时候,满脸的悲伤,毕竟单身妈妈要养育两个孩子,生活已经很难了,现在家已破,如果还因此背负这从来也不知晓的百万债务,她说她不知道生活该如何继续。也许是自己生育后更能体会当母亲的辛苦,又更是自己做律师的正义感起了作用,我没有过多考虑自己的经济收益,决定成为她的代理律师。原告(前夫的生意伙伴)也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并且准备了非常完整详细的证据,从借条、收条、对应款项金额的银行流水、还款计划到催款记录等一应俱全,她的前夫也满口承认借款事实,并认可借款用于家庭投资但失败的说法。可越是这样周全完整的证据链,越让人觉得刻意,加之原告与前夫之间以往的合作关系,我对债务本身的真实性开始生疑。百密总有一疏,再精密的“局”也经不得“用心”两字,在多番仔细研究原告证据之后,我终于在原告的证据细节处找到了破绽。庭前通过逐一梳理前夫近几年与原告之间的大量银行流水,庭上用原告自己的证据来反驳他的主张,最终让承办法官相信案件或许另有隐情。迫于压力,原告最后撤回了对我当事人二胎妈妈的起诉,我成功帮助二胎妈妈免于“被背债”,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帮她守住了那个苦苦支撑的小家。当二胎妈妈得知这一结果时,她喜极而泣,而那一刻,看着她那又哭又笑的脸,我竟觉得特别美,而想起自己那伏案研究案卷的日夜也变得格外值得。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自己欣喜和满意的呢?
在做好每一个案件的同时,我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指引,受师父范仲兴律师和行业其他优秀前辈的深刻影响,自执业之初起,我便决意跟随他们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和公益帮扶。在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环节上,更多地用专业知识来服务社会,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法治建设方面赋予律师的重任。越来越多的律师加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队伍中去,我也是其中之一,执业以来多次前往上海市司法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机构参与日常及特殊节假日的公益法律咨询活动。犹记得自己身怀六甲期间,虽然行动不便,但仍坚持继续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还调侃自己这是给肚子里的宝宝做法治胎教,法律意识的培养从胎儿抓起。我将自己的公益法律服务从线下转到线上,以志愿律师的身份加入“12348上海法网”和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的《律师来了》节目,运用网络为全国各地在线提问的老百姓们提供法律咨询,如此将法律送到更远的地方、送到更多人的身边……妇女儿童维权、基层普法宣传同样也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阵地。我同上海市女律联热心公益的姐妹们一起,积极为市、区两级妇联妇女儿童维权、基层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我连续三年协助完成了市妇联与市女律联“七五”及“反家暴法”普法项目,为妇女维权干部、老百姓们讲授《继承法》《婚姻法》《劳动法》《反家暴法》等与之贴近的法律知识,充分利用案例来释法说理、解疑释惑,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律专业特长鼓励人民群众勇敢向违法行为说“不”,倡导他们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同时作为律师,还参与到宝山区妇联典型案例督导工作,为妇联处理妇儿维权纠纷案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协助其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回首律师制度恢复40年的来时路,风雨兼程,律师人数从改革开放之初的200多人,到如今全国共有执业律师超过42.3万人(编者注:2018年底数据)。律师队伍不断地壮大,我和我的初心不过只是律师参与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一个小小缩影,还有许许多多的律师前辈们、同行们正坚定不移走在这条法治之路上,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中国梦而砥砺前行。
很自豪的是,我们是律师,我们是中国律师,我们是中国法治路上筑梦、逐梦的律师!律师,唯有心怀公平正义,情系国家群众,才能不辜负前行路上努力奔跑追梦的自己,不辜负历史和人民的重托,不辜负我们一直向往和坚守的法治理想,不辜负这个给予律师更为广阔的天地来充分施展专业所长和才华、实现人生和社会价值的伟大时代!
杨颖琦
上海市百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女律联副秘书长,中共宝山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宝山区女律师联谊会会长,上海市女律联巾帼律师志愿团志愿律师,2019年获评“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称号
业务方向:民商事争议解决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