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作为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却无监管条例。上海市人大代表盛雷鸣建议制定《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加快本市司法鉴定立法,加强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监管。昨天,上海市律师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律师参加两会提案情况。
“目前,本市司法鉴定缺乏监督机制,鉴定人员行为不受限制,乱象丛生。”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盛雷鸣表示,作为人大代表,他已经写好提案,呼吁制定《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据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目前全国已经有17个省、直辖市制定了司法鉴定的地方性法规,但上海还暂未对其立法。
“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违反鉴定程序要求、专业水平欠缺、质量管理不到位、职业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频发,但是给予其行政处罚及相应处理的依据却非常有限。”盛雷鸣称,通过立法,加强对鉴定职业活动的监管,从司法鉴定的准入、资质认定、培训教育、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予以规范,并建立司法鉴定的淘汰与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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