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769名律师通过年检
日期:2008-07-10
作者:罗明阳 全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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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海南省司法厅获悉,2008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事务所年度检验和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年度注册工作已结束。市民在聘请律师时要注意查验所聘请律师是否通过年检。
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必须持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公职律师证》、《公证员执业证》和《法律工作者执业证》执业。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公职律师证》、《公证员执业证》和《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在注册页中盖有2008年度注册专用章。此次年检,共有68家律师事务所和769名律师通过。
据了解,目前省司法厅已把相关名单公布在海南省司法厅网站上,以便社会各界对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执业纪律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可以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或直接向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