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7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局长顾炬、办公室主任李明、货物劳务税处处长钟剑伟到市律协调研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本市律师行业的影响。市律协副会长钱翊樑、尹燕德律师、刘峰律师、史俊明律师、卢国阳律师、陆易律师、洪亮律师、冯加庆律师、纪炎慈律师,以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财务部负责人陆皓伟、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财务部负责人朱学兰、市司法局律管处贾鹏、市律协副秘书长陈东、调研部等参加了会议。
市地方税务局顾炬局长首先向与会律师介绍了本次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背景,然后与会律师结合本律师事务所的情况向市税务局领导介绍了本次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律师事务所的影响。律师们普遍反映本次税改后事实上加重了部分律师事务所的负担,而且可作为进项抵扣的部分比较少,与税改以前相比,律师行业税负总体是增加的,在未来的几年内不利于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方向发展。
市地方税务局顾炬局长认真听取和记录了律师们的意见和建议,他表示,这次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国家和上海的意图都是要从总体上降低各行业尤其是服务业的税负,由于增值税的特点,上海首先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就是要从总体上增强本市服务业的竞争力,取得先发优势。目前实践下来看,有些行业比如律师行业在试点了这次税制改革后,事实上是增加了税负,有些操作层面的问题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以研究,争取使律师行业在本次税制改革中能够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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