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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志的力量

日期:2013-07-04     作者::米青
      英国绅士大约与它的足球流氓同样出名。

  从人口比例和概率上推算,虽然未必人人都是绅士,但显然也不可能非此即彼,我们不难发现,这两者之间,应当是存在部分交集的。

  每年足球赛季来临时,英国的各个酒吧通常都会爆满,比赛结束后,醉醺醺的球迷们便开始寻衅滋事,制造种种事端。若是平日里一贯品行恶劣,犯有前科的人倒也罢了,令人费解的是,这其中竟也会有那些温文尔雅、工作勤恳的“社会楷模”。于是酒精成为了众矢之的,人们深信这些“好人”是因为醉酒而丧失了自控能力,做出了意志外的行为。

  从天使到魔鬼,仅仅一酒之隔?

  英国广播公司(BBC)新闻网站上曾经刊登过的一篇报道,或许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一现象。

  ——研究人员指出,这些人其实是以醉酒为借口,做了自己潜意识里一直想为而不敢为的事,因为他们相信自己在喝醉酒时,就“应当”会做出这样的事,而无论怎样荒唐出格的行为,事后都能够归罪于酒精则使他们得以无所顾忌。即实质上,他们是有意为之。

  由此,研究人员甚至大胆提出,醉酒其实与酒精摄入量的多少无关,只有当人们产生醉酒的意愿时,他们才会“喝醉”。

  这让我想起中国的一句古话,“酒不醉人人自醉”。关于这一论点,中国的古代文人与西方的现代科学家竟然惊人地契合。

  而英国研究人员的发现也同时解决了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为什么相对于球迷的数量而言,足球流氓的数量只占到其中很少的一小部分?

         第二、因为罹患同种精神疾病而导致不能辨别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其临床表现大多是相同或相似的。如若酒精能够导致人的行为失控,为什么醉酒者的表现却大相径庭?有人哭闹不止,有人沉默不语,有人暴力伤害,有人愈发温和,而有些人则与平日无异,以致他人很难判断出他是否真的喝醉了。

  我虽不是球迷,无法完全体会一场比赛或是一个球员在球迷心中所能产生的狂热情感,但可以肯定的是,比赛的结果或是球员的表现,即使借由酒精的催化作用,无论如何,其冲击力都不可能巨大到足以减弱一个正常成年人的判断能力,改变他的行为能力。

  十多年前,美国曾出过这样一个案件——某大型制药厂的一位继承人因为与14岁的继女发生性关系而被定罪。在作出判决前,法官曾宣称“有些人的男性荷尔蒙供应量较大,以致性欲较正常男子强烈得多,抗拒诱惑的能力因而远比正常男子低”。

  即法官认为,被告人犯法并非是因为在道德上或法律上有罪,而是因为“有病”。他将被告人视为一种受制于生理和社会力量的有机物,而非一个具有自由意志的人。

  说实话,我不太同意这位法官的观点。

  睾丸激素含量高的男人不是极个别,但绝大多数人却并没有犯下同样的罪状。若是依照这位法官的说法,根据《刑法》的相关理论,既是“意志之外”的行为,则被告人应当类似于精神病人,是否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呢?甚至于,我们可否因为对被告人没有“期待的可能性”,从而认定他无罪呢?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正如社会心理学家卡露·塔芙里斯对于“愤怒”的观点:当我们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对待时,我们便“决定生气”。显然,“生气”并非某种特定的、先天性的必然反应,而是大脑针对特定状况作出的相应判断。因为,我们也同样可以“决定不生气”。

  归根结底,这种看似“意志之外”的行为,其实表现了一种“内心选择”。

  这也就是为什么即便经过治疗,很多吸毒者往往仍然难以摆脱毒品的原因。

  一部分吸毒者是在家人的逼迫或司法机关的强制下进入戒毒所的,对于这些没有戒毒的意愿、自甘堕落的人,倒是也不难理解。然而,剩下的那部分人,虽然自愿进入戒毒所接受治疗,但最终也依然没有能够摆脱毒品。

  诚然,毒品会刺激大脑,使人产生愉悦感,人们对于毒品的依赖确有其生理上的因素。可是,这种依赖感其实并没有强大到足以吞噬人类的意志,而这些吸毒者之所以无法戒毒的原因就在于,自始至终,他们都不认为自己有能力摆脱毒品,他们只是很单纯地依托于医疗技术。他们从内心里“选择”相信自己将生生世世活在毒品的阴影中,所以,一旦再次面对诱惑,他们便只能走上这条早已“选择”好的道路。

  不是身体离不开,而是根本没有离开的意志。

  有人说,成长,就是一个梦想不断幻灭的过程。于是,很多人便以此为由,恨恨地抛下一句无奈的“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就此罢手。其实,不是现实缺乏可能性,而是我们选择了逃避。

  幸而仍有那么些人意志坚定。如若不然,想必人类现在依然过着取暖基本靠抖、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的原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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