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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赏《律途》这部话剧,奇妙的感觉贯穿始终。
这是第一部由上海律师自编、自导、自演的话剧。台上的演员几乎全是律师,台下的观众十之八九也是律师。演出过程中的感觉相当奇妙,演员与观众仿佛瞬间穿梭了时空,两者之间很难找到清晰的界限———这部话剧里,律师就是演员,演的还是律师!究竟是律师成就了角色,还是因角色的成功而成就了律师?抑或,律师就是角色?角色就是律师?……
所谓的“编剧”,其实也“名不副实”。剧中的案情,大多来源于真实案例,又因律政剧的真实与严肃性所限,编剧进行艺术加工的空间非常有限。因此,真实、清新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这部话剧的特点。因为剧情来源于真实案件,所以没有了矫揉造作、故作姿态。综观全剧,呈现在观众眼前的,除了自然,便是专业。虽然缺少了些许舞台剧惯用的艺术表现手法,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到此剧的质量。相反,该剧依旧动人,数度催人泪下———因为最真,所以最美!而且,与观看其他的演出不同,随着剧情的发展,观众们开始越来越难辨出自己究竟是在欣赏一部话剧,还是在舞台上突然发现了工作中的自己?观后回味,或许两者早已融为一体:舞台上的那个角色,本是以千千万万律师为原型抽象出的个体,而观众席中的同仁们,正是那千千万万个律师的原型。演员根本无需通过表演引起观众的共鸣,律师这个共同的身份,便已是最大的共鸣点!
在这种奇妙的体验之下,一个半小时的话剧转眼便进入了尾声———其实,舞台上的4个律师角色,他们所经历的困惑、思索、顿悟和反思,不正是我和律师同仁们曾经经历或正在经历的困惑、思索、顿悟和反思么?
古语有云:“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如此想来,我不禁哑然失笑:这部上海律师第一次试水的话剧,虽然在舞台调度、演员表演、场景衔接等方面均还存有很大的提升和改进空间,但从舞台艺术追求的本质来讲,却已达到了其他剧目和表现形式所一直追求但往往难以企及的较高境界———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并在剧目与观众间产生“镜面效应”,引人深思,使人回味无穷……●
(作者单位:上海钟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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