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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四、三、二、一”计划
林东品 (市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是从事刑事理论与实务研究、业务培训、交流合作的协会组织,也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设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业务研究委员会之一。
本届委员会主任由本人担任,三位副主任分别为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薛峰律师,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王恩海律师和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张小明律师。一共有57位委员,5位干事。
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思路简单概括为“四、三、二、一”。
一、本届委员会将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让活动更吸引律师;第二,积极开展青年刑辩培训;第三,加大与业界、媒体合作;第四,保持与司法机关、学术界沟通。
二、本届委员会下设三个工作组,即:实务培训组、学术调研组、交流合作组。在委员会主任的统一领导下,由三位副主任分别负责。其中,实务培训组,主要负责研究刑事律师行业重大实务问题,指导、组织开展除学术以外的各类刑事实务教育培训工作。学术调研组,主要负责研究刑事律师行业重大学术问题,组织起草刑事辩护指引及其他相关立法、规范性文件。交流合作组,主要负责加强与各司法机关、全国律协委员会和各省市律协委员会、上海市各区县律工委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宣传、提升上海刑辩律师的整体形象。
三、本届委员会将努力弥补上届委员会的两大遗憾。总结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本届委员会工作重点在于:第一,让更多的委员会委员参与更多的活动,考虑到本届委员会青年律师居多,本届委员会将举办更多吸引青年律师的活动;第二,加大走出去的力度,宣传海派刑事律师的风采。
四、本届委员会只有一个目标,即努力做好上海刑事律师的“娘家”。基于此,此届委员会计划就刑事律师关心的实务问题进行调研,计划开展上海市青年刑事律师培训班,确实妥善维护上海刑事律师的合法权益。
汇聚专业人才 助力自贸创新
赵 平 (市律协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一、工作思路
做研讨、出成果,多交流、建队伍,推动律师国际贸易业务更上一个层次。
(一)开展业务研讨
国际贸易法律领域非常广泛,仅有理论知识远远不足,需要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作为支撑。需要更多的学习、研讨和对外交流,具体要开展以下工作:以专题研讨会、讲座和论坛等方式开展研讨;组织疑难或典型案例的讨论;与商委等政府部门进行交流。
(二)进行业务交流和开拓
与企业协会、商会进行沟通,了解企业需求;与WTO组织、国际仲裁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展开交流和合作研讨;积极组织参加或者主办有关国际贸易的相关论坛和研讨会。
(三)汇总业务成果
组织起草律师承办国际贸易法律业务的相关规则和指南;对相关专业的立法草案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与有关部门合作、拟订格式示范法律文本;起草1至2部国际贸易的法律业务指引;继续编写《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法讯》。
(四)建设国际贸易律师队伍
研究会通过研讨和交流,可以协助各律师事务所建立办理国际贸易和反倾销、反补贴、海关合规等法律业务的专业律师团队,组建实力强大的律师队伍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专业的国际贸易法律服务。
二、近期需要进行的工作
第一,研讨上海自由贸易区相关法律业务的创新,继续编写上海自贸区法讯;第二,着手国际贸易法律实务教材的编写工作,初步确定《国际贸易货物进出口法律实务》为本研究会的第一本教材,并征集撰写人员;第三、办好于2015年9月18日和19日举办的国际贸易进出口合规法律实务培训班(已完成);第四、继续征集关于国际贸易法律实务的相关文章;第五、结合自贸区汽车平行进口政策,召开平行进口法律实务研讨会。
贴民心、接地气,排忧解难民委会
谭 芳 (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2015年8月11日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届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正式选出,承蒙各位的信任,在上海市律协的领导下、在全体委员的支持下,本届民委会将继续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民委会的各项工作。
一是增强专业能力、完成各项活动任务。民委会以民商事法律问题为主要研究领域,分多个专业小组,按专业小组分别全面开展并完成民委会的各项活动与任务,加强民商事纠纷的学习、交流与研究,致力于推动传统民商事业务领域内律师的实务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增强专业化。
二是扩大民委影响、积极开展对外交流。通过媒体、网络、论坛、研讨会等方式与相关、相近的部门、组织、团体等积极开展交流、活动,借助各项平台,宣传法律服务、创新服务产品、拓展律师业务。
三是紧跟时政要点、开展培训研讨研究。与时俱进,紧跟时政要点,迅速捕捉法律热点难点,及时分析、交流、研讨,走在社会前沿,把热点研究与实务操作、立法动向、普法培训相结合。
四是紧跟立法动态、献计献策推动宣传。紧跟各项立法动态,设立专业课题组,积极参与各项立法的提议、草案修缮,为立法工作献计献策。组织学习班、研讨会、培训班等做好新法的普及推广工作。
五是借助各界力量、树立民委良好形象。与媒体、杂志、群众性团体组织等公共平台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普法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时事热点点评等活动,提高业务水平、贴近社会热点、宣传法律服务、树立民委社会形象、推动社会进步。
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届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在未来的几年中,将继续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加强民商事法律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利用各项平台,全面促进律师与外界的学习、交流、宣传,崇尚法律、服务民众。
让皇冠明珠更加璀璨夺目
钱大治 (市律协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作为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内的“皇冠上的明珠”,并购重组业务是与实体经济层面联系最为紧密的律师业务。深化改革导致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监管环境的日趋透明、企业跨境投资的显著增长、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内因驱动、股权投资基金的收益诉求,推动着并购重组业务逐渐成为资本市场的主旋律,更推动着并购重组法律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
作为新当选的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我们感受到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更感觉必须交出一份份漂亮的答卷,方能不负行业同仁们的众望与期许。值此砥砺前行之始,我们也想介绍一下这一届委员会的概括性工作思路。
一、明确四个业务研究方向与研究团队。将委员会划分为股权投资并购、跨境并购、公众公司并购重组、并购平台研究等四个方向。与之相应,委员会内部将依据自愿原则,分成四个研究团队,各有侧重地组织和开展业务研究活动。
二、以大型研讨会与小型业务沙龙结合的方式开展业务交流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大型的并购论坛或业务研讨;每月开展一次具备特定主题的、由不同研究团队组织的并购沙龙活动。
三、以每半年为一个周期,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并购重组项目及律师文本,有序推进格式文本、业务指引的编修工作。力争在本届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能够向业内提供开放的、系列化的和无保留的“源代码”的业务指引。
四、以每一到两年为一个周期,出版一本并购重组论文集锦。委员会每月月末将出版行业法讯,通过互联网推送给各位委员,并刊登于律师协会网站。
五、在知名法学院、有权主管部门和协会其他兄弟委员会之间,保持密切合作,积极联合开展活动。
我们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十届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一定能够成为行业研究与发展的新生代力量,获得更大的成绩。
深耕细作谋发展 携手共筑信托梦
李宪明(市律协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信托一直以来因其特有的创造性和灵活性等制度功能于我国金融领域内独树一帜,在社会管理和民事生活中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对信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机遇与挑战。在我国社会经济转型、金融改革深化的背景下,本届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将以推动行业发展、搭建沟通平台为己任,围绕如下理念开展工作。
一、立法参与
本届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将积极组织委员参与金融信托业务法律法规制定,特别是在当前上海自贸区的政策机遇下,探寻全面、深入参与上海地方金融信托法制建设工作的有效形式,为完善我国金融体制建设建言献策。
二、积极共享
信托业务几乎可以和所有的金融机构对接,产品创新能力强、适用法律复杂。本研究会将继续对金融信托领域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业务创新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汇集、整理,以丰富的内容和更高的质量完成每期《金融信托业务前沿》的制作,确保各位委员及时获取来源于多种渠道收集的最新金融信托行业信息。同时,本届信托业务研究委员将作为信托研究领域的领航者,结合信托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寻找合适的领域组织委员完成法律问题研究工作,并将形成的报告或建议对外分享,为推进我国金融信托业的发展、提高广大律师信托法律服务水平、帮助年轻律师更快了解信托法律服务的要领,作出积极贡献。
三、交流讨论
本届信托业务研究委员将继续通过召开业务研讨会、论坛等方式就行业内热点、前沿问题开展讨论,并努力探索交流工作的新方式,为各位委员、非委员律师、金融信托从业人员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沟通路径,力争成为金融信托业务大家庭和谐融洽的交流平台。
宏“财”大略 “税”与争锋
陆 易 (市律协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十届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由本人担任主任,王桦宇律师和卢国阳律师担任副主任,共有45位委员。本委员会拟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研讨、交流和建议等方式,深入研究财税法领域热点法律问题,旨在打造财税专业律师平台,带动上海律师界财税业务领域的拓展。
第一,开展培训及内部交流。首先,是加强上海市律师协会各业务研究委员会之间的学习和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提高业务研究运作效率;其次,是寻求与理论界实务界单位的合作,共同举办学术和实务交流论坛和专题研讨,拓展税法业务学习和交流的视野;再次,是针对关于律师行业的税收政策,积极展开研讨,明确操作方针和措施,从而准确把握国家税收立法和政策导向,维护律师的根本利益;最后,是各委员分组,分别负责各期法讯《财税业务动态》的编写。
第二,编写业务资料。着重于组织出版财税法相关资料、书籍。
第三,对外进行交流和宣传。一是鼓励各委员在税务相关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对社会热点涉税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从法律专业角度进行解读;二是通过组织热点税务事项专题研讨等形式,与律师同行、会计师、税务师、企业财务人员、税务干部一起研讨,向税务机关提出建议和意见;三是增进财税法律业务的交流和学习,积极参加各类论坛和学术会议;四是密切联系上海自贸区的试点实践,就相关税收业务问题举办自贸区财税政策专题研讨会,并就初步工作成果向主管部门提出政策建议;五是与高校、全国律协税法业务委员会、北京律协税务业务委员会合作开办税案案例分析专题研讨会;六是与设立税法专业委员会的各地方律师协会开展交流;七是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立法起草活动,对相关问题的意见形成议案、提案,由律师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政府机关提交,将税法业务委员会打造为“专家团队”。
心无保留 携手共赢
马晨光(市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在金融领域深刻变革背景下,基金业作为一个年轻而朝气的行业,自发力到实现质的飞跃,仅仅耗时两三年,发展速度之快,令人惊叹。这对基金律师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作为律师和金融领域、政策部门、研究机构等之间的桥梁,将在新一届任期不负众望。
2015年,新一届基金业委会将在历届积累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定位,谋求创新,着重发展四大功能:业务研究、交流平台、行业桥梁、宣传推广。
以业务研究为核心,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基金业委会将有组织、有分工地定期学习、研讨,及时以操作指引、业务综述、行业法讯等形式展现研究成果,帮助对基金领域感兴趣的律师快而有质的提升专业素养。
以交流平台为保障,发挥承前启后作用。上海基金律师的起步时间不同,执业水平存在差异。基金业委会将积极帮助上海基金律师丰富社交渠道,搭建有效平台,提供讨论交流之便利。还将与律师学院合作,推出有特点的系列课程;与法院、金融仲裁院等机构展开交流,以审判实务指导基金业务发展。
以行业桥梁为使命,发挥行业传动作用。基金业委会是行业、监管和律师共建的共同体,除了重视内部沟通外,还将致力于建立与基金从业人员、基金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长期有效的互通机制,以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以宣传推广为翅膀,发挥品牌建设作用。基金业委会将以上海市律师协会网站、微信平台、杂志等为宣传阵地,将上海基金律师推向外界,不遗余力地给予多方位支持,提升上海基金律师的行业专业度和社会认可。
行业孕育法律服务需求,法律服务助力行业成长。基金业委会作为基金领域的重要平台,将以心为保证,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携手共赢。
与时俱进 立体发展
陈柚牧 (市律协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业务研究委员会是全面推进律协工作发展的推进器,本届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将秉持“内外建设一体发展”的原则,以“传承创新、共同推进”为总思路。
一是紧密围绕时事热点,沿袭历史的成功经验,继续举办研讨会。立足时代的热点问题,提升研讨会的现实价值,成为能为立法、司法发展出谋划策的“及时雨”,特别对诸如“海洋量子”号游轮“霸船”等社会热点事件背后所体现的法律关系、纠纷解决等进行分析。
二是全面推进影响力的深化,从横向与纵向同时加深市律协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影响力。增加交流的部门个数,提升交流的学术质量。通过与上海的仲裁委员会、航运交易所、航海协会等相关单位的活动,深化研究会影响力,提升海事律师形象。
三是理论与实务一体发展,即以夯实理论基础、发展实践建设为研究重心。在法律法规日益完善、航运实务不断更新的时代背景下,以研究法律法规为必然要求、研究航运实务为必然选择。通过研讨会,与时俱进地为法律法规修订提供参考意见。
四是积极促进交流学习,增加学习的机会。以讲座为契机,以学习为过程,以交流为形式,以发展为目的。邀请在海事海商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仲裁员、专家、法官和相关机构资深人士作为讲座嘉宾,将讲授与交流融为一体,运转一个供上海律师学习海事海商法律法规及实务的优化平台。
五是坚持夯实执业技能,细化《海事律师业务手册》,以期提升海事律师的执业技能。将编写以海事律师为主题、反映我国海事海商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记录我国海事律师成长轨迹的书籍,以此提炼海事律师的办案心得、为后来人留下宝贵的历史资料。
传承与创新,继往并开来,理论与实务齐头并进,立体发展,共建一个与时俱进、引领发展的研究委员会。
“破人”、“破事”与新文章
陈明夏(市律协破产清算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本届破产清算业务研究委员会将主要面向从事破产清算业务及其相关业务(业内统称为“破事”)的专业律师(业内敬称为“破人”),旨在提供一个与“破人、破事”相关的服务、交流、创新、宣传的平台。
服 务
提升委员会以及所有有志于破产法律服务的律师的业务能力将是委员会工作的首要工作,本届委员会仍将借助协会的平台,联合律师学院举办一系列的破产法培训和讲座,主要方向为两类:
一是开展破产法律实务培训;二是举办与破产清算相关的多元化讲座。
交 流
一是在对内交流方面,本届委员会将开设破产委员会委员的内部微信联系群;在每季度举办破产法务沙龙,针对热点话题或实务难题进行讨论。
二是在对外交流方面,努力争取建立与上海各级法院破产法官之间的定期沟通机制。另外,本届委员会还将加强与长三角兄弟省份律协的破产法业务委员会的联络交流,筹办长三角破产法律师实务论坛。
创 新
第九届破产专业委员会在其任内通过大量工作推动了上海高院推进破产审判“破九条”的出台,在此基础上,继续推动有助于整个破产法实务发展的创新制度建设,目前暂定的课题为两项:
(一)困境企业庭外重组机制。即希望推动引导更多濒临破产的企业尝试在法院破产重整程序之外进行自力救济,通过重组和解,化解债务困境,实现再生或市场退出。
(二)破产管理人备助基金。该基金旨在设定专款,改善目前破产管理人办理一些“三无”案件入不敷出的困扰局面。
宣 传
一是开设上海市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业务研究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二是举办《上海律师》杂志破产清算专期;三是出版一本律师破产清算实务的专著。
“走出去”、“引进来”,实践靠先行
吴 炜 (市律协教育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本届教育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思路为:立足本土,服务世界,把委员会的业务研究和理论研究国际化、特色化。把“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以此提升委员会成员在相关执业领域内的核心竞争力,带动委员会整体业务能力水平和形象的提升。
一、走出去
(一)“走出律协”:教育体育业务市场尚不成熟,需主动培育。不断与各仲裁协会、国际体育仲裁院、教委、教育/体育法学协会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国际性的实务研讨交流活动。藉此提升委员会的专业形象、加强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并且拓展各委员的业务渠道。
(二)“走出上海”:以上海为基点,同时开拓全国市场。不断建设和扩大教育体育法人才队伍,提升上海法律人在该领域的影响力;
(三)“走出中国”:《教育法》和《体育法》在国外发展较为成熟。为此,本委员会鼓励委员学习国际教育、体育法律的最新发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上海律师需要更多地走出去,参加国际会议,在国际交流中树立上海教育、体育法律师的品牌。
二、引进来
(一)“理论引进”:中国教育、体育法学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局限在概念和理论阶段,与实务严重脱节。本届教育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工作过程中努力促进与各个法学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使委员会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
(二)“跨委员会交流”:通过深化与其他业务委员会的交流合作,对教育体育法感兴趣的非委员和律师起到指导、引导和促进作用。
(三)“引进体育仲裁”:结合利用上海自贸区的政策便利,为上海发展成为仲裁积极贡献,以体育仲裁为切入点扩大上海在全国范围的影响力、增加城市竞争力。将仲裁特色加入城市名片,为此做好基础理论和实务操作研究工作。
以平台促进业务 用交流扩大影响
周吉高(市律协建设工程与基础建设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十届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共有委员60人。经选举,由本人担任研究会主任;另设三名副主任,为北京市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鞠恒律师、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周兰萍律师和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王同海律师。
在总结第九届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本届研究会拟围绕“以平台促进业务、用交流扩大影响”的思路:一方面,为委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和业务拓展服务;另一方面,利用上海市律师协会和研究会的专业、人才、资源优势,以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增强与其他省市律协、行业企事业单位、行业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的交流,扩大上海市工程法律服务在全国的影响力,助力上海工程专业律师、专业团队、专业律所走向全国。
第一,围绕“一带一路”、“PPP模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等热点事件,与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建筑时报社、上海仲裁委等专业平台及相关行政、司法部门合作举办活动,研讨专业问题,为行业发展出谋划策。
第二,在与本地平台加强合作的基础上,与外省市律协、全国性平台、其他地区的行政、司法部门合作开展若干次辐射范围较广、规模较大的大型活动,将我们研究会的优秀成果介绍到全国,在加强交流学习的同时,更好地展示、宣传上海市工程专业律师的业务能力和优势。
第三,通过与律师学院合作,或以本研究会名义推荐,让部分有丰富实务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律师开设专题讲座,更好地与本市律师和企业分享,同时也为委员律师提供展示的平台。
第四,及时将委员律师的个人成果或研究会集体成果,通过行业法讯、东方律师网、《上海律师》等途径发布出去,让研究成果有更多的机会应用于实践。
开创商业争议解决的新时代
倪 伟(市律协商业争议解决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本届商业争议解决研究委员会的纲领性目标是致力于分享前沿理念、规范执业行为、提升业务价值,以此增强上海律师商业争议解决业务整体实力,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与发展。
为实现该目标,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思路和方式可以概括为“由内而外,民主开放”,具体指:
一、建立本届委员会内部议事规则和履职规则
(一)定期召开内部会议
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主任工作会议、内部座谈(视情况而定),以民主集中的形式讨论本委员会的工作开展、商业争议解决领域内的法律知识学习、律师业务研究、执业技能交流及业务培训工作。
(二)制定本届委员会委员履职规则
为了有效地开展本届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有必要制定本届委员会内部的委员履职规则,以激励各委员积极参与本委员会各项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本届委员会的专属职能。
二、分享前沿理念并规范商业争议解决律师执业行为
(一)分享前沿理念
通过内部座谈或对外交流和拜访的形式,组织行业内先进、前沿理念的分享和交流,形成行业法讯,推动并提高争议解决律师整体执业理念的树立。
(二)起草商业争议解决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通过起草、制定和实施相关业务操作指引以规范商业争议解决律师的执业行为、规避执业风险。
(三)组织律师实务培训讲座
通过组织高质量的律师实务培训讲座,提升律师执业技能以及客户体验。
三、拓展委员会对外交流方式和业界影响力
积极开展外部交流活动,特别是邀请行业内先进代表、商事审判领域法官、仲裁员分享实务经验、开展专题研究和案例讨论等。
通过商业争议解决研究委员会的开放平台促进行业内实务研究和交流、提升业务价值、增加上海律师商业争议解决业务整体实力,突出本届委员会在商业争议解决领域内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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