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控增量风险,稳妥化解存量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起草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0年9月29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一会议室召开《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座谈会。研究会主任马晨光律师、副主任王婉怡律师、郝红颖律师、刘倩律师和多名委员出席参与研讨。
参会委员从私募投资基金的监管体系出发,结合实务经验和来自所服务的私募机构的反馈,对征求意见稿的各项条文进行了剖析和研讨。会后,研究会将进一步收集和研究各位委员反馈的修改意见,整合后向证监会进行反馈,携手致力于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基金行业规范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