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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懈追求 “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

黄浦区开展律师事务所转型发展课题调研

2014年第03期    作者:黄浦区司法局     阅读 8,500 次


  中国已经进入WTO后的时代,中国经济将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中去。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仅对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多方产生影响,更是与中国法律业密切相关。2013年,黄浦区司法局、区律工委围绕黄浦律师业如何应对变化、顺势而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律师业转型发展课题调研,希望以此了解黄浦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状况、面临的问题与困难,进一步推动黄浦区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

 

一、调研基本情况

  本次课题调研分为三个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为问卷调查。由课题组成员完成《上海市黄浦区律师事务所转型发展调查问卷》的设置,下发至全区律师事务所。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02份。所得数据主要包括律师事务所总体情况、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划与理念、律师事务所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模式和内部管理制度等)、律师事务所业务结构情况、学习其他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目前发展面临的困难或瓶颈、事务所对于政府在事务所转型发展中给予的支持有哪些要求和建议、事务所对律师业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态度如何、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体现、事务所对黄浦区律师业转型发展有哪些意见和建议、事务所目前特别关注的问题等。问卷回收后,由上海市社科院的专业人员通过SPSS统计手段对其进行数据分析和适当跟踪,根据分析结果,形成了《上海市黄浦区律师业转型发展调查报告》。

  第二部分为外区事务所走访和座谈。在了解本区事务所情况的基础上,组织课题组成员到外区事务所走访,学习优秀事务所转型发展的宝贵经验。选择有合并整合经验的、管理模式先进的、管理效果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分别进行访谈。本次访谈的律师事务所主要有北京中伦所上海分所、北京盈科所上海分所、通力所、北京大成所上海分所、锦天城所以及北京金杜所上海分所,同时我们也赴浦东、闵行律工委开展了交流活动。

  第三部分是开展专题研讨会。在前期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的基础上,于20131018日召开了“黄浦区律师业转型发展研讨会”。会上邀请到了拥有将近十五年顾问工作以及二十年法律执业经验的美国知名法务咨询师Peter先生作主题演讲,他就领先的律师事务所如何在国际化的法律市场上推进成功作了介绍。同时,还邀请到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建军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王旭峰、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席管理合伙人乔文骏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吴晨尧律师等知名大律师出席研讨会。

 

二、调研背景

  (一)黄浦区律师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在律师管理上,黄浦区司法局注重创新机制,紧紧围绕服务转型发展主题,积极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不断增强律师服务社会转型的能力,不断丰富律师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不断提升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整合律师队伍资源,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群策群力,推进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由33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业时间长的律师组成。顾问团组建后,紧紧围绕区委、区府重点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顾问团成员积极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陪同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为区领导评估分析信访矛盾、参与信访积案核查,参与化解信访矛盾。二是保驾护航,推进律师志愿团服务区域经济。区司法局根据黄浦作为全市金融、经济、商贸中心的特点,创新法律服务方式,牵头成立律师志愿团,全面提升律师服务区域经济的能级。成立“黄浦区金融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开展“服务外滩金融创新、服务黄浦金融企业”的“双服务”活动,志愿团成员由区内金融法律服务领域知名律师组成,围绕提升黄浦核心商务区能级的工作重点,明确服务金融创新的“七项任务”:即为加快发展“外滩金融集聚带”提供法律服务;为推动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为改善区域金融发展环境提供法律服务;为扩大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提供法律服务;为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模式的法律研究;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出法律建议。同时,还明确了服务黄浦金融企业的“六项举措”,即探索律师参与金融企业公司治理;服务金融企业设立;服务金融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服务金融企业具体交易行为;为金融企业投融资、兼并等提供法律保障;对金融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纠纷,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同时,还成立了“黄浦区商业法律服务团”,针对黄浦区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主动为商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知识产权、特许经营等多项法律服务,受到了商业企业的欢迎和好评。例如,为保护“中华老字号”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为南京路、豫园、淮海路等传统大型商业区的整体管理提供法律服务。

  2、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零距离的法律咨询——进驻动拆迁基地。新黄浦区建立以后,旧区改造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困难和矛盾。区司法局在动迁基地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组织律师、人民调解员现场为被征收地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邀请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全程参与接待调解,每周三个半天在工作室接待居民咨询,现场调解居民家庭纠纷。律师和人民调解参与土地征收,是黄浦区司法局创新社会管理的又一积极探索,实践证明,这一探索不仅受到被征收地居民的欢迎,也得到了基地指挥部等相关部门的认可。二是零距离的矛盾化解——开展“双结对”工作。社区是社会矛盾纠纷的始发点和多发点,黄浦区司法局不断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模式,通过开展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律师与居委会的“双结对”工作,组织律师参与社区大调解。目前已有18家律师事务所和10个街道结对、有168个律师和192个居委结对,基本完成了街道、居委的法律服务全覆盖。律师会同街道、居委的专兼职司法调解队伍在社区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社区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大大降低了居民的维权成本,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肯定和欢迎。

  (二)黄浦区律师业发展面临新契机

  法律服务市场软环境的建设,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两个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关系到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而律师在建设法律服务市场软环境的过程中,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国际化、全球化是律师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律师执业的新空间不断激活、新标准也不断提升。然而区内诸多律师事务所缺乏长远发展的理念和眼光,尚未建立有效拓展的引领机制,缺少精通国际法律法规的行业精英,只满足低端市场的重复扩张,不仅制约了自身业务创收,更是在整体上影响了本土律师业的升级发展。为此,黄浦区律师和律所如何为上海“两个中心”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何打造一支能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相适应、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需要相吻合的、符合黄浦区区域经济发展的律师队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转型发展存在的问题

  纵观学界和实务界,对于律师业的发展战略问题尚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相关的研究成果也较缺乏。学者们关注的是与律师业有关的法学理论问题研究,律师们则关注执业的实务操作,因而很少有人对这个行业的整体发展做大量的研究,从战略的高度去研判行业的发展方向就更为难得了。本课题试图从黄浦区律师业本身入手,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意愿、发展方向,以及遇到的难题。通过数据分析的手段,指出其与理想发展方向之间的偏差,并提供相应的修正路线,进一步推动黄浦律师业的整体健康发展。经前期准备和问卷回收工作以后,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黄浦律师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一,总体规模偏小。数据显示,黄浦区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占到了绝大多数,总人数在2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占到78%,在外地开设分所的事务所数量也很少,黄浦区的律师事务所的规模普遍不大,带来的问题是不利于发挥专业优势和品牌优势,对于专业化分工无法细化,律师做业务往往“单打独斗”的多,团队协作的少,从事传统民事、刑事业务的多,能提供大型的金融、贸易、海事海商、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等高端法律服务的少,缺乏竞争力,规模化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创收能力分化。事务所整体和律师个人之间的业务收入差距较大,呈现两极分化的状态。在创收数方面,仍有多家年创收在300万元以下的事务所,年创收 10万元以下的律师也不在少数,相当一部分律师在业务拓展方面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整体创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年龄结构方面,30岁以下律师占据了年创收低于10万元人群的大部分。各律师事务所之间、律师之间都存在非常激烈的竞争,对于一部分律师而言,如何找到案源维持生计仍是一个非常紧迫而现实的问题。

  第三,培养制度欠缺。数据显示,多数律师事务所还尚未建立青年律师培养制度,不能有效地实现对青年律师的就业指导,并因此容易引发青年律师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问题。对此事务所的回答不一,有的事务所因为规模较小而忽视了对青年人的培养,有的事务所则因为资深律师业务繁忙而无法开展带教,多数律师事务所培养青年律师动力不足。

  第四,人才结构不科学。调查显示,很多律师事务所反映人才结构尚需优化。主要问题包括:人员结构老化,骨干律师年龄偏大;专业人才匮乏、专业团队缺失;经验丰富的成熟律师引进存在困难、缺少渠道;新进律师流动频繁、缺乏勤奋刻苦精神;年轻律师缺少案源和办案经验,主要依赖主任或合伙人业务来源;合伙人缺乏团队精神,合伙人关系主要限于成本分摊,没有资源、信息共同处理有效机制等。

  

四、走访的成果

  走访是课题调研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课题组成员们精心选取沪上知名律师事务所走访学习,这些律师事务所在规模大小、发展路程、国际交流等都具有自身的特色;内容上从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专业发展、发展意愿及面临的问题与困难等各方面进行了解、学习、探讨,并结合上海律师业发展需求,结合各知名律师事务所自身特色和特质,深入交流。通过走访,获得了宝贵的经验。

  (一)立足团队,实现专业化

  在走访这些事务所中,既有稳扎稳打、谨慎发展的类型,也有兼收合并、快速扩张的类型,但无一例外是以专业化作为发展的基础。在专业化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完全的专业化事务所。这种类型的专业化以打造专业的事务所为整体目标,整个事务所只承接某几个专业的业务,每位律师也仅能从事不超过一定数量的专业,从而确保整体的专业化水平。这样高度专业化下,保证了一家事务所在专业领域的地位和权威,但是如遇客户提出了专业领域以外的要求,则事务所只能寻求其他所的合作和帮助。二是在综合性事务所的背景下,强调各个团队的专业性。事务所在规模扩大的过程中,加强对所内原本薄弱专业团队的创立和吸收,并形成业务团队专业化的综合性规模大所,这种类型的专业化程度不如第一种高,但是事务所业务水平整体平衡、类型多样,在大型招投标项目中拥有极强的竞争力。三是事务所本身没有整体规划,而是在发展中依靠所内律师自发形成专业化团队,这种类型比较罕见。这类事务所主要以直接投资、直接管理、直接运营的方式发展,这种模式在上海本地所也很少见,事务所在律师引进方面没有特别的专业要求,律师的流动性也很大,主要依靠外部竞争力促使律师主动专业化、主动协作,形成相对固定的专业团队。

  在走访中,几乎所有的事务所都指出,专业化是律师事务所竞争力的核心,规模化和国际化都建立在专业化前提下,“万金油”式的律师业务正在逐渐遭到市场的淘汰。一家事务所要发展,必须学会放弃不擅长的专业,不断提升专业化程度,通过吸引专业人才,形成专业强项,逐渐建立品牌化,是事务所提升竞争力的主要出路。

  (二)立足管理,实现规模化

  内部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事务所关注的重点问题,内部管理主要涉及业务管理以及行政管理两个方面,此次走访的事务所在管理模式上也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都具有鲜明的个性特色。一是事务所设立“执业管理人”一职统管业务以及行政事务。有的事务所采用职业经理人团队模式,也有事务所则直接将事务所主任作为事务所负责人,管理业务、行政工作。“职业管理人”一般不从事具体业务,有固定薪水,无业务压力,作为事务所业务、行政的双重核心,在管理上拥有一定权威。其他事务所合伙人则没有身兼行政管理的压力,可以完全投入具体业务,这种模式分工明确、效率很高。二是事务所中分别设立业务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业务类的管理,包括文本的统一、冲突的审查等,该部门主要由合伙人组成,合伙人通过选举、轮值等方式轮流从事业务管理工作,管理全所事宜,同时管理、指导行政部门的工作。这种模式也是目前大部分事务所普遍采用的模式,事务所合伙人面临业务、管理的双重压力,但同时,一个强大的行政管理后台也是业务强有力的支撑。三是在分所较多的情况下,事务所内设立统一管理、联系紧密的业务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鉴于国内分所、国外的合作所、联盟所较多的情况,事务所建立了统一的标准化管理平台,旨在达到完全一体化。在该平台下,利益分配、薪酬计算、知识管理、业务发展、对外宣传等一系列问题达到了完全的统筹管理。

  本次走访的所有事务所都拥有一套自己的办公OA系统,该系统有工作计时、文件管理、内部通讯等多个功能,是事务所信息上通下达、绩效点数考评的重要工具,一些事务所甚至邀请微软等专业公司量身定做办公系统。尽管如此,一些管理合伙人也提到,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对内部管理系统的投资都十分巨大,有数据表明平均在8%左右,而国内所的投资则远未达到这一比例,在借用外脑、系统建设方面,仍待学习和提高。

  (三)立足本土,实现国际化

  在对国际化概念的回答中,走访几家事务所都认为“走出去”和“请进来”同样重要,一个事务所必须具备国际化的视野,才能不断提升竞争力、获得市场的肯定。在国际化方面,各个事务所的做法也各有不同,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广泛参与型,即积极参与国际律师组织、积极与境外所进行合作。应该说,目前大部分的律师事务所都采用了这种模式,在知名度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的现实情况下,选择加入一些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国际律师组织、在涉外案件中与境外事务所进行联盟、合作无疑是本土事务所迅速扩大影响力、增加认知度的好办法。

  二是固定合作型,即只选取固定的一家或几家境外事务所进行联盟或合作,采用这种模式的本土事务所数量并不多。采用这种方式的事务所表示,在事务所已经成为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规模的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时候,加入过多的国际律师组织会带来一些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例如会员费用过高却没有带来实质性的业务提升、业务交流,这也已经成为本土事务所加入国际组织的最大硬伤。另外,仅在个案中与境外事务所进行短期合作,对本土所的促进也不大。因此,选择只与固定的境外事务所联盟、合作,从而保证质量、提高效率。

  在走访中有一位合伙人提到,国际化的本质是本土化前提下的国际化,真正的国际化是离不开本土化的。新兴的中国法律服务市场有其自身的特色,要让事务所、律师快速适应这个市场,就不可能生搬硬抄欧美国家的做法,而是要用“拿来主义”的方法,在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上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服务道路。本次走访的几家事务所虽然在国际化中的做法不同,但他们都十分注重本土化的法律服务比重,在保持国内业务的同时稳步拓展国际市场。

 

五、对策与建议

  本次调研对全面了解了区内律师事务所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具有重大的意义,通过调研为律师事务所知晓自身地位、了解行业发展、为区司法局、区律工委着手推动事务所转型,为制定相关支持政策,优化执业环境提供了实际依据。

  (一)律师事务所自身转型

  1、加强“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建设

  对律师事务所而言,专业化是发展基石,在实现专业化的基础上应继续寻求规模化和国际化。追求规模化,并不是要成为大而全的事务所,规模化应该是可控可管理的规模化,而国际化则是在事务所规模化及效益不断提高的前提下的国际化,这是一个随着经济发展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

  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符合市场经济需要,契合国际律师业务发展的潮流,可以提升律师自身能力,拓宽案源,更好地服务客户,增加事务所的综合竞争力。想要在全球法律服务链条中摆脱低端、被动和跟从的角色,本土事务所必须创造出自己的发展模式。各事务所应当在发展的过程中寻找适合本所的方式,有自己业务特色的,可以是小规模的专业化事务所;综合业务能力普遍较强的,可以走大型规模化发展道路;有国际业务专业资质或渠道的,更可以发展成为跨国业务的事务所,总之,各事务所应从本所特色出发,按照适合自己事务所的方式走多元化发展的道路。

        2、优化人才结构,加强青年律师培养

        人才是一切之本,对律师事务所而言尤为如此。律师事务所应拓宽渠道,积极引进有丰富经验的执业律师或专业团队,加强专业律师团队的组建;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对专业团队进行合理人员配置;建立完善青年律师培养制度,以老带新,促进青年律师快速成材;积极引进具有探索精神和勤奋刻苦精神的律师助理以及行政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对现有人员培训,优化知识结构,使其对事务所产生向心力,避免频繁流动;优化合伙人团队,发挥团队精神,真正成为事务所发展与壮大的核心。

  3、加强管理和营销,多渠道提升业务量

        对事务所进行统一的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打造事务所整体形象,提高整体知名度;积极培育专业律师团队,打造知名品牌,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从而提升业务量;积极开发和研究新业务,并进行推广,挖据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业务量。

        对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分配制度等不断进行完善,使其契合事务所发展需要;设计并实施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体系,激发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避免人员频繁流动;对学习制度和培训制度不断加强,通过优化知识结构,达到提升业务量的总体目标。

  (二)主管部门努力推动

  1、提供政策扶持,优化执业环境

        调查中,很多律师事务所希望政府部门在财税及其他政策方面给予支持,为律师事务所争取更低、更优惠的税收政策,或给予财力上的支持。随着办公成本、人员成本的逐年上升,加之“营改增”的税收体制改革,使很多律师事务所倍感压力,政府部门应积极与税务和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在可能的范围内,为律师事务所争取更多优惠政策。政府部门对于本区的律师事务所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可能提供法定业务来源;本区其他政府部门在法律服务需求中应对全区律师事务所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来指定法律服务机构。

  2、加强对外宣传,树立律师形象

  政府部门可以在了解本区各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特色的基础上,收集优秀案例,定期通过网络、媒体等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宣传;利用各种机会,为律师事务所与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等搭建交流平台,为事务所提供展示机会,从而增加业务开拓机会;理解、支持和鼓励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的创新和尝试,在业内外给予正面引导和宣传;积极宣传在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公正等方面律师做出的重要贡献,树立律师的正面形象。

  3、搭建交流平台,开展业务指导

  关于律师事务所的新制度、新政策日渐增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由于事务繁忙,往往会忽略,在办理相关事项时,会因不了解情况而耽误。政府部门应通过有效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向律师事务所进行传达,做好行业信息共享以及经济发展的形势及信息通报,保持信息对称,同时对于相关制度、手续予以详细解释说明,服务更加专业和贴心。

  政府部门可多安排事务所相互学习,信息分享,在专业事务所之间构建交流平台;对于律师转型发展中的经验借鉴和学习,提供学习参考案例和创新培训;为全区事务所搭建与国内外优秀事务所交流的平台,为拓展视野、吸纳先进管理制度,实现良好合作创造有利条件;在实现国际化方面提供资源、渠道和促成合作。政府部门还应结合全区和上海经济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供律师实务培训,从而引导律师事务所加强某些专业领域的业务开拓与提升。

       大浪淘沙,洗尽铅华。在高速发展的今天,法律服务行业的竞争愈演愈烈,此次课题调研历经半年,成果颇丰,为黄浦律师提供了发展的方向,更要利用好调研的成果,合理引导大型事务所扩大整合优势,引导中型事务所根据业务类型做专做强,引导小型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实行错位竞争。我们相信,黄浦律师会在新的机遇面前,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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