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前段时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以市场运作方式加大对各类企业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支持力度,促进海外仓高质量发展,调整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扩大进口类别等举措,引起广泛关注。
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1.98万亿元,增长15%,其中出口1.44万亿元,增长24.5%。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一方面离不开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另一方面也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传统商业销售模式和消费者消费习惯的变化紧密相关。此外,税收的支持也是助力跨境电商迅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比如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相关企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持续优化出口退税服务,落实跨境电商“无票免税”等,这一系列举措切切实实为跨境电商企业带来了实惠,促进了其业务发展。
面对当前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海外仓高质量发展,调整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等举措。从实践看,要促使跨境电商行业更加蓬勃,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也需要税务、海关等各部门共同努力。只有形成合力,其发展才能再添动力。
对于跨境电商企业而言,应当积极把握当前的契机,进一步强化自身的涉税管理,以税收优惠为助力,实现业务更好更快发展。具体来说,跨境电商企业一方面要注重用足用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简称“36号公告”)规定,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同时,36号公告还明确相关企业可叠加适用核定征收与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降低了综试区内跨境电商企业的税负。
另一方面,跨境电商企业应当注重加强信用管理,凭借良好的信用享受海关、税务等部门更便捷的服务举措。据笔者了解,跨境电商企业成为海关的高级认证企业后,可以享受较低的查验率和快捷的通关效率,从而提高货物流转速度,缩短流转时间。此外,成为高级认证企业,跨境电商企业还可享受与我国海关签署互认协议的外国海关的通关便利措施,形成叠加效应,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从税务角度看,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等级,跨境电商企业会在出口退税、纳税信用贷款等方面享受诸多便利和实惠,进一步助力其业务的发展。基于此,跨境电商企业务必严守合规底线,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强化税务风险防控,不断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
值得提醒的是,在当前国际税收规则大变革的背景下,跨境电商企业还应紧密关注和了解国际税收规则的变化,深入研究境外业务所在国的税收制度、税收优惠等,做好国际税收风险防控工作。具体来说,企业可以在充分掌握海外业务所在国税法规定的基础上,系统性梳理研判电商货物和企业海外仓运行中的潜在风险,及时采取应对举措,确保相关业务在合法合规框架内发展。同时,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加强对既熟悉跨境电商业务又懂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切实结合业务特点增强国际税收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业务发展行稳致远。
当然,要推动跨境电商行业实现更好的发展,笔者认为,税收的助力作用还可以进一步优化完善。例如,对于跨境电商企业的出口退税,财税、海关、商务等部门可以加强合作,搭建跨境电商数据管理平台,进一步优化退税业务模式;对于跨境电商行业存在的刷单、低报价格、瞒报商品名称等行为,税务与海关等部门可以加强监管合作,提升征管质效,为行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此外,税务部门也可以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外国税务部门增强信息交流,在避免对跨境电商货物重复征税的同时,共同应对国际跨境电商的避税等问题,助力企业公平公正地开展国际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