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0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不动产征收(动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外滩源会议室召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沪房规范〔2022〕3号,以下简称3号文)研读暨征收疑难案例讨论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马永健律师主持,委员会副主任郑震捷、高兴发、张崇华以及部分委员、秘书,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岳峰,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陶胜英、彭朝辉、周勋、龚爱国、史婉佳等共计27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委员会委员、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李登川律师就3号文进行了介绍。3号文于2022年7月1日生效,是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若干规定》《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意见》《关于推进本市房屋土地征收中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工作若干意见》等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与整合,共计25条。李登川律师结合前后几个相关规定对3号文作了对比解读。
参会律师充分研读了3号文的内容,并对房屋征收工作的启动、居住困难户的补偿决定、文书的送达、企事业单位停产停业损失与租赁关系处理等新规定结合征收业务实践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参会律师就近期遇到的征收疑难案例进行了讨论。包括居住困难人员的认定、居住困难人员认定对共同居住人的影响、租赁合同在征收程序中如何处理、非居住房屋承租人补偿利益的处理、测绘面积和登记面积不一致时如何认定、增配房屋后人均面积以及居住困难的关系、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所涉纠纷、征收遇到签约率不达标应如何处理等疑难案例进行了交流。参会律师各抒己见,从不同的角度对疑难案例进行了分析,对可行的诉讼方案进行了讨论,讨论氛围热烈。
委员会主任马永健在总结中表示,本次会议通过各位参会律师的头脑风暴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不动产征收(动迁)业务研究委员会接下来也会继续关注不动产征收领域前沿立法动态,并定期举办疑难案例研讨会,为各位委员提供交流、共享的平台。